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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説法丨多元合力解救家暴陰影下的孩子 |
中國婦女兒童博物館 | 來源: |
申請人李某 (女)與被申請人唐某甲原係夫妻關係,2008年協議離婚,婚生子唐某乙由唐某甲撫養。唐某甲自2012年以來多次對 唐某乙實施家暴,導致唐某乙全身多處經常出現瘀傷、淤血等被打痕跡,甚至一度萌生跳樓自尋短見的想法。李某得知後曾勸告唐某甲不能再打孩子,唐某甲不聽,反而威脅李某,對唐某乙的打罵更甚,且威脅唐某乙不得將被打之事告訴外人,否則將遭受更加嚴厲的懲罰。李某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醫院檢查唐某乙不但身上有傷, 並且得了中度抑鬱症和焦慮症。李某、唐某乙共同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訴請法院依法禁止唐某甲繼續施暴,同時李某還向法院提起了變更唐某乙撫養權的訴訟。 法院裁定:一、禁止唐某甲對李某、唐某乙實施謾罵、侮辱、威脅、毆打;二、中止唐某甲對唐某乙行使監護權和探視權。 由於法治意識的薄弱,不少家庭對孩子的教育依舊停留在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這種落後的粗放式教育方法上,很大程度上會對孩子心智的健康發育,造成傷害且留下難以抹去的陰影。本案中,在送達人身安全保護令時,家事法官還建議警方和社區網格員,不定期回訪李某、唐某乙母子生活狀況,及時掌握母子生活第一手資料,確保母子日常生活不再受唐某甲干擾。通過法院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快速作出並及時送達,派出所和社區的通力協執,及時幫助申請人恢復安全的生活環境,彰顯了法院、公安、社區等多元化聯動合力防治家庭暴力的堅定決心。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全國婦聯 中國女法官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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