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近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甘肅省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將於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無障礙環境建設是保障殘疾人、老年人等群體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國家和社會文明的標誌。近年來,甘肅省深入開展“結對幫扶·愛心甘肅”工程,有力推動了全省無障礙環境建設。及時修訂甘肅省無障礙建設條例,是全面貫徹實施上位法、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高品質發展的務實舉措和推動愛心甘肅建設廣泛持久、紮實開展的有效實踐。
《條例》修訂堅持以人為本、突出為民立法,堅持普惠共用、突出重點人群,堅持政府主導、突出統籌推進,主要包括修改條例名稱、明確無障礙設施建設要求、補充無障礙社會服務規定等方面內容。
為進一步做好與上位法的有效銜接,更好適應無障礙環境建設新任務新要求,將法規名稱由“甘肅省無障礙建設條例”修改為“甘肅省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同時,考慮到無障礙需求社會成員的多元化現實,有效推動全社會共建共治共用,結合上位法規定精神,在重點保障殘疾人和老年人無障礙需求的基礎上,對有無障礙需求的社會成員範圍進行了界定。
《條例》細化了無障礙設施建設、改造和管理相關內容。明確重點單位、區域、場所等配套建設和改造無障礙設施的義務。補充家庭無障礙和適老化改造、無障礙道路設施建設、無障礙交通出行、無障礙停車位建設和管理、無障礙旅遊和鄉村無障礙建設等內容。對無障礙設施的管理責任以及擅自改變無障礙設施用途或者非法佔用、損害無障礙設施的禁止性規定予以明確。
《條例》對公共服務場所、司法機關和仲裁機構、教育部門、郵政企業等提供無障礙服務予以明確,對保留現場人工辦理等傳統服務方式等提出要求。增加保障障礙人群參與政治生活的內容,為其正常參加選舉提供便利;增加無障礙醫療養老服務內容,保障有無障礙需求的社會成員在醫療健康、養老服務等方面獲取便利。
《條例》規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有無障礙需求的社會成員獲取公共資訊提供便利、創造條件。增加無障礙文化資訊供給內容,規定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場所應當考慮殘疾人、老年人特點,積極創造條件,提供適合其需要的文獻資訊、無障礙設施設備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