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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規定政府興辦便民服務網點 應預留不低於10%給殘疾人

發佈時間: 2020-12-21 09:52:52 |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 岳德亮、李平 | 責任編輯: 吳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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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更加有效地穩定和促進殘疾人就業,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等6部門指出,政府和鄉鎮(街道)興辦貿易市場,設立商鋪、攤位,以及新增建設郵政報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務網點時,應預留不低於10%給殘疾人,並適當減免攤位費、租賃費,有條件的地方應免費提供店面。

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等6部門近日聯合發佈的《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實施意見》指出,各地要落實多渠道就業創業政策,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所需的場地(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等予以補助;開發垃圾分類管理員等一批適合殘疾人的公益性崗位;新增彩票經營網點,同等條件下優先提供給殘疾人。政府及相關部門也可在公共場所設立專門的彩票銷售亭,免費(或優惠)提供給殘疾人經營。

據了解,浙江省將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納入當地公共就業服務,落實殘疾人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政策。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等6部門指出,對用工企業組織開展殘疾人崗前、崗中、轉崗培訓,可給予一定的培訓補貼。對殘疾人自主參加職業培訓,予以培訓費用補助,對獲取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的殘疾人給予適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