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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民政廳督辦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問題 保障到戶應發盡發不打折

發佈時間: 2020-07-02 09:11:13 | 來源: 中國江蘇網 | 作者: 陳珺璐  | 責任編輯: 吳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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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29日省政風熱線直播現場,靖江市季市鎮廉尚村村民朱劍、泰興市分界鎮趙莊村村民耿建美同時對殘疾補助的發放提出疑問。記者當天連夜跟隨省民政廳督辦組前往泰州進行督辦。

朱劍的母親葉鳳珍與耿建美的丈夫劉余建都是當地殘聯認定的一級殘疾人,按照《江蘇省政府關於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一、二級重度殘疾並且需要長期護理的殘疾人,可以每月領到120元護理費,其中特困家庭還可領取額外生活補助。但葉鳳珍、劉余建的殘疾補貼卻都沒有申辦成功。

殘疾護理補貼發放為什麼困難重重?“關於殘疾補貼的問題,我們一直非常關注。根據國務院、省政府、省民政廳文件,泰州市民政局盡力在第一時間作出回應。”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長孫雷説。

據介紹,困難殘疾人補貼發放政策已經歷多個階段。2015年《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發佈。2016年《省政府關於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發佈,其中明確: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産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對象為低保家庭內的殘疾人,低保家庭外無固定收入的智力、肢體、精神、盲視力重度殘疾人,家庭每人平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倍以內的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主要補助殘疾人因殘疾産生的額外長期照護支出。長期照護是指因殘疾産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和照護服務支出持續6個月以上時間。對象為殘疾等級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

去年11月,省民政廳聯合省殘聯發佈《關於明確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工作相關事項的通知》,對國務院、省政府文件進行細化與解讀。《通知》對國務院和省政府文件中關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殘疾等級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的表述,明確為殘疾等級一級、二級殘疾每人平均屬於需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2015年國務院文件、2016年省政府文件出臺後,由於沒有明確細則規定,各地對於殘疾護理補貼發放存在理解上的偏差,這個問題在新政策中都得到糾正。不僅評判標準更加明晰,也對提升殘疾人生活品質有較大幫助。”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副處長周誠表示,該廳加大力度與相關部門進行協調,爭取在今年內完成全省範圍內殘疾補貼新政策的全面實施。

“省民政廳去年11月出臺文件後我們在第一時間研討,後來因為疫情耽誤一段時間,但泰州市具體執行文件在3月26日出臺,正式執行是4月1日。”孫雷説。

“市裏的政策一齣,靖江就同步跟上。”靖江市民政局局長劉強解釋説,“去年11月出臺的《通知》,對基層具體實施沒有作出明確規定,由於需要研討具體發放條件,加上疫情延誤,泰州市和靖江市的發放工作都是從4月正式開始。”

劉強現場向記者出示朱劍家申請殘疾護理補貼的資料。資料顯示,朱劍母親葉鳳珍6月初辦理了護理補貼手續,目前公示期已結束。“新政策開始實施後,基層工作人員將挨家挨戶進行摸底排查,對沒有辦理護理補貼手續的進行提醒。”劉強表示,“對於像朱劍這樣的家庭,我們會從4月開始計算,一次性補發護理費。”

劉余建的殘疾補貼問題也得到回復。“按照原來政策,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是指殘疾人因殘疾産生的特殊護理消費和照護服務支出。而劉余建只是聾啞殘疾,第三方鑒定機構認定其有自我行動能力。按照原先文件,泰興認定聾啞殘疾不可申領護理補貼。”孫雷坦言,“這種認定方式雖然縮短個案鑒定時間,但是也會造成經驗主義錯誤。目前,泰興已根據新政策進行全面調整。”

據了解,泰興當地與新政策相關的殘疾人數達1.3萬多名,目前已完成絕大部分人員情況核對,剩餘人員核對工作預計在7月完成。因為核對期耽誤發放的護理款,也會一併計算在內,在核對完後統一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