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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和留守兒童關愛

發佈時間: 2020-06-09 09:03:00 | 來源: 慈善公益報 | 作者: 王學軍 | 責任編輯: 吳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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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公益報》記者從上海市民政局獲悉,為全面貫徹落實關愛和保障困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相關政策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全市兒童福利水準,今年“六一”國際兒童節期間,市民政局聯合市高級法院、市檢察院、市發改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等13個部門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上海將通過落實基本生活保障,加強醫療和康復保障,完善教育資助和教育救助等渠道,進一步加強針對困境兒童的保障。同時,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進一步加強對困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服務工作。

《通知》明確要求進一步完善全市困境兒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保障基本生活為基礎,進一步健全醫療康復和教育保障制度。記者注意到,在保障對象的範圍上,上海不僅根據我國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總體要求,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完全覆蓋,還進行了適當拓展,將“因監護不當導致陷入困境”的兒童群體也納入其中。

在落實基本生活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各區民政部門要根據本市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發放工作相關文件要求,認真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及時發放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確保困境兒童基本生活。

在加強醫療和康復保障方面,《通知》明確要求進一步做好將全市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對象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少兒住院醫療互助基金、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覆蓋範圍的銜接工作,實施綜合保障。特別值得關注的是,《通知》還明確,將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對象參照該市低保家庭成員給予醫療救助,符合條件的可同時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及康復救助等相關政策。

在完善教育資助和教育救助方面,《通知》明確,對全市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對象參照孤兒實施教育資助,享受相應的學生資助政策。對殘疾的困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通過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普通學校就讀、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就讀、送教到府等多種方式,做好教育安置。對就讀高中階段(含普通高中及中職學校)的困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根據家庭困難情況開展結對幫扶和慈善救助。

此外,《通知》提出,在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兩類針對困境兒童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障工作的設施載體,加強基層工作隊伍建設的同時,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通知》要求各區相關部門(單位)要通過政府委託、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種方式,積極培育特殊兒童服務類的社會服務機構、公益慈善組織和志願服務組織,支援相關社會組織加強專業化、精細化、精準化服務能力建設,提高困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障服務水準。要將困境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障工作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加大政府購買未成年人社會工作類社會組織和心理服務類社會組織服務力度。要發動社會各方參與,匯聚更多的公益慈善資源,推進本市兒童福利事業發展。(王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