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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莉委員:讓殘疾人不因“體檢”失去教師資格

發佈時間: 2020-05-26 15:42:13 | 來源: 經濟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吳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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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張麗莉建議,改進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體檢環節對殘疾人身體條件的相關限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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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期間,線上教學的有效開展,為學生在家正常學習提供了有力保障。越來越多家長也感受到了這種突破傳統教室限制所帶來的便利。”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張麗莉委員表示,近年來,隨著網路蓬勃發展,出於可以居家就業、工作時間靈活等原因,校外線上培訓工作成為很多熱愛教育並擁有廣博學識的殘疾人的就業首選,加之殘疾人教師在推進融合教育無障礙環境中所發揮的積極作用,也使其成為促進殘障融合、提升社會文明進步的中堅力量。

不過,在我國,要獲得教師資格證,除要求具有相關教育學歷、參加國家統考、以及具備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的普通話水準外,《實施辦法》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的教育教學能力應當符合的要求”中明確規定,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體檢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張麗莉委員通過梳理我國各省市自治區的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後發現,被列入“體檢不合格標準”的內容中往往會包含以下情況——

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用者;

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以內、另一耳全聾,或雙耳全聾者(特殊情況除外);

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鏡尺度數大於800度,或單盲、雙盲者(特殊情況除外);

口腔有生理缺陷或因耳鼻喉科疾病妨礙發音者(特殊情況除外)。

“上述內容已包含了我國殘疾人類別中的四種:肢體殘疾、聽力殘疾、視力殘疾以及言語殘疾。這意味著,‘體檢’擁有殘疾人獲得教師資格證的一票否決權。”張麗莉委員説。

去年,教育部出臺《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提出學科類培訓人員要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在張麗莉委員看來,行業規範健康發展是每一位深愛教育事業的人所希望看到的。但與此同時,也要讓真心熱愛教育事業的高素質殘疾人士,能夠充分參與到教育事業中。

近年來,為使更多有志之士能夠順利通過教師資格認定而適當修改、優化體檢項目的省市逐步涌現。比如,廣東省2013年去除了該省教師資格體檢標準中,某些對殘疾人身體情況有所限制的內容;四川省2018年開展聽力殘疾人員教師資格認定的試點工作,已有幾十名聽力殘疾人員獲取了教師資格證;天津市在2019年取消了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的體檢環節。

“隨著科學技術蓬勃發展,教師從事工作的場合不再局限于傳統教室中,場所的改變突破了身體限制,對於某些身體條件的框架性思維,已不再符合新時代教育發展的需要。”張麗莉委員建議,可借鑒先行省市成功經驗,改進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體檢環節對殘疾人身體條件的相關限制項目,進而優化或最終取消該項工作中的體檢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