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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樓加裝電梯不再"一票否決" 滿足三條件即可

發佈時間:2020-05-21 16:11:31  |  來源:新京報  |  作者:吳嬌穎  |  責任編輯:宗超

原標題:北京老樓加裝電梯不再"一票否決"

北京老樓加裝電梯今後將不再實行“一票否決制”。今日(5月20日)發佈的《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手冊》首次明確,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經專有部分佔該單元住宅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且其他業主不持反對意見,即可實施。

根據物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但由於老樓加裝電梯的受益群體多是中高層住戶,這也使得在協商是否增設電梯時,高低樓層住戶間的矛盾時有發生。居民意見難以達成一致,經常一個單元因為一兩戶住戶不同意,便導致加裝電梯無法實施。這也成為北京老樓加裝電梯過程中的一個“老大難”問題。

今日發佈的《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手冊》明確,滿足三項條件的,即可開展加裝電梯工作。

這三項條件包括:有意願加裝電梯的業主應當具有佔有和使用該住宅的權利,並能夠出示相關證據;擬加裝電梯的住宅應滿足建築物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建築節能等規範、標準要求。同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的意向及初步方案應當充分聽取擬加裝電梯範圍內全體業主的意見,並經專有部分佔該單元住宅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且其他業主不持反對意見。

此外,手冊也提出,加裝電梯工程應當明確實施主體,具體負責資金籌集、項目報建、組織實施等工作。相關業主可委託房改售房單位、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産安裝企業、社會投資企業等作為實施主體。實施主體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據了解,截至去年12月底,北京老樓加裝電梯新開工693部,完成555部。2020年,為老樓加裝電梯連續三年列為北京市政府重要民生實事項目,要求全年開工400部以上、完成200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