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2017首頁>地方傳真>

遼寧學生資助體系從幼兒園到研究生全覆蓋

發佈時間:2018-08-31 15:54:55  |  來源:人民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孫宇

8月29日,記者從省教育廳了解到,目前遼寧省已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學校和社會積極參與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確保每一個學生不因家庭困難而失學。學生資助體系實現了“三個全覆蓋”,即各個學段全覆蓋、公辦民辦學校全覆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在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做到“三不愁”,即:入學前不用愁、入學時不用愁、入學後不用愁。


學前教育


1.政府資助


地方政府對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發放入園資助金。其中,農村家庭每年1200元,城市家庭每年2400元。


2.幼兒園資助


幼兒園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3.社會資助


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義務教育


1.免除學雜費


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含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


2.免費教科書


免費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和免費為小學一年級新生提供正版學生字典。


3.寄宿生生活補助


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4.營養改善計劃


中央財政為國家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補助形式為向學生提供優質食品,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天4元(學生全年在校時間按200天計算),我省部分縣正在試點實施。


普通高中教育


1.免學雜費


免除公辦普通高中(含民辦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學雜費,免學雜費標準按照各省級人民政府及其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學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


2.國家助學金


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3.地方政府資助


部分地區出臺地方性獎學金、助學金、專項免費等政策。


4.校內資助


普通高中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5.社會資助


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中等職業教育


1.免學費


免除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


2.國家助學金


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


3.頂崗實習


組織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學生到企事業等用人單位實際工作崗位進行實習,獲得一定報酬,用於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


4.校內資助


中等職業學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經費,用於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校內獎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5.社會資助


鼓勵和支援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個人資助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本專科生教育


1.國家獎學金


國家出資每年獎勵5萬名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專科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專科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


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在校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4.國家助學貸款


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免擔保、免抵押信用貸款,用於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在校學習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貼付,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學生負擔。


5.基層就業國家資助


對參加我省“三支一扶”項目,服務期達到規定年限的,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高於8000元。


6.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


對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對退役後複學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減免學費。資助標準每生每年不高於8000元。


7.直招士官國家資助


對直接招收為士官的高等學校學生,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對其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每生每年不高於8000元。


8.師範生公費教育


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陜西師範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的公費師範生,免繳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地方師範院校師範生資助由各地自行實施。


9.退役士兵學費資助


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給予學費資助,每生每年不高於8000元。


10.勤工助學


學校設置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勞動報酬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11.校內資助


學校設立校內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伙食補貼、校內無息借款、減免學費等,利用事業收入資金以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助資金實施校內資助。


12.綠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無法繳納學費和住宿費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分別採取相應方式予以資助。


研究生教育


1.國家獎學金


碩士生3.5萬名,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1萬名,每生每年3萬元。


2.學業獎學金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獎勵標準和評定辦法由各高校確定,標準不超過同階段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標準的60%。


3.國家助學金


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碩士生每生每年不低於6000元,高校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於13000元。


4.國家助學貸款


政府主導、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免擔保、免抵押信用貸款,用於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在校學習期間利息全部由財政貼付,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學生負擔。


5.“三助”崗位津貼


高等學校設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崗位,並提供津貼。


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基層就業國家資助、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退役士兵學費資助,申請條件、程式等有關規定,與本專科生基本相同,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不高於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