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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山東舉行介紹上半年全省環境品質狀況和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相關工作進展情況新聞發佈會

發佈時間:2018-07-26 09:24:37  |  來源:國新辦  |  作者:   |  責任編輯:孫宇

  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定於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00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省環保廳負責同志介紹2018年上半年全省環境品質狀況和中央環保督察整改落實情況。



丁紹敏:

  新聞界的各位朋友,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上午好! 
  歡迎參加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佈會。 
  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各級各部門的緊密聯動下,全省環保系統堅持高位推動,強化頂層設計,積極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工作紮實有序開展。今天,我們邀請省環保廳巡視員葛為硯先生、監測處處長張慶偉先生、大氣處處長肖紅女士,介紹上半年全省環境品質狀況和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同時圍繞近期環保重點工作進行回應和解讀。 
  參加今天發佈會的有中央駐魯新聞單位,省直及濟南市主要新聞單位的記者朋友。 
  首先,請葛為硯巡視員介紹相關情況。



葛為硯:

  新聞界的朋友們: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山東省環保廳,向出席今天新聞發佈會的各位來賓、新聞記者朋友們表示熱烈歡迎!向關心山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社會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謝!
  2018年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各級各部門的聯動配合下,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紮實推進,水氣環境品質持續改善。5月底,省委、省政府召開了山東有史以來規模最大、規格最高的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暨“四減四增”三年行動動員大會,劉家義書記作動員講話,龔正省長作總結講話,動員全省力量,以更大決心和力度,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下面,我簡要介紹一下上半年全省水氣環境品質狀況、環保執法情況和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一、上半年全省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一)基本情況
  2018年上半年,全省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55μg/m3,同比下降15.4%;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108μg/m3,同比下降10.0%;二氧化硫(SO2)平均濃度為18μg/m3,同比下降40.0%;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為35μg/m3,同比下降7.9%;重污染天數平均為6.1天,同比減少5.6天;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平均為5.95,同比下降11.9%;優良率平均為53.7%,同比增加2.1個百分點。(按剔除沙塵數據統計)
  (二)主要工作進展情況
  1.全面推進污染防治攻堅。組織編制了《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和《山東省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明確了全省近三年大氣污染防治和柴油車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標、思路、任務、策略和保障措施。目前已經通過省政府常務會審議,將於近期印發實施。
  2.不斷完善激勵約束機制。一是加大資訊公開力度。從今年3月起,每月通報17市降塵監測情況,對降塵量連續3個月大於9.0t/km2·月且排名後5位的縣(市、區)進行掛牌督辦,對PM10連續3個月不降反升的縣(市、區)暫停審批排放煙(粉)塵的工業建設項目。二是進一步規範區域限批工作。印發了《關於明確對大氣品質反彈區域涉氣工業建設項目環評限批有關要求的通知》,進一步完善區域限批規程,實現對未達標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的精準管控。
  3.組織開展重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評估。在對省政府與17市政府簽定的《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和各項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的基礎上,結合省領導相關批示要求,對17市2017-2018年秋冬季環境空氣品質改善情況進行分析,將有關結果通報各市人民政府,要求改善幅度和絕對濃度排名靠後的城市分析搜尋原因,採取有力措施,儘快扭轉被動局面。
  4.持續強化大氣污染防治督導檢查。一是自去年10月起,開展了為期6個月的省級強化督查、巡查,共檢查污染源23620處,發現問題6321處,現已完成整改6097處,完成率96.5%,並在17市網站進行了公開。二是自今年5月3日起,從全省環保系統抽調128名人員開展了為期43天的專項督查,督促各級各有關部門和排污企業依法履行主體責任,共檢查污染源5056處,發現問題2075個,現已完成整改1950個,完成率94.0%。三是做好生態環境部2018-2019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採取日常調度與重點督辦相結合的方式,督促相關地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截至7月19日,強化督查組在我省共發現問題588個,已完成整改577個,整改完成率98.1%。
  5.紮實推進重點任務開展。一是完成燃煤小鍋爐“清零”和“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全省排查出的40630台小鍋爐均已完成淘汰;保留的1146台燃煤鍋爐中,1134台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2台未完成改造的均已停産;全省排查出的85220家“散亂污”企業已完成整治,其中,關停取締45042家、整改提升40178家。二是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山東省“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梳理重點行業企業清單,排查出石化企業161家(148家完成整治,13家停産或停産整治),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企業2149家(2096家配套VOCs污染治理設施,53家停産或停産整治);開展三級油氣回收,17市城市建成區內3132家加油站除5家因站點計劃拆除等原因停業外均完成三級油氣回收。三是嚴格控制機動車污染。開展了2018年度新生産機動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達標核查工作,對2家企業實施行政處罰並進行了曝光;倡議焦化、物流、交通運輸等行業踐行“綠色運輸”理念,積極參與夏季“錯峰運輸周”活動。
  (三)生態補償考核結果
  2018年第二季度,省級財政共補償15市(威海市不參與本年度空氣生態補償)資金9364萬元,濟南市獲得生態補償資金最多,為856萬元;濰坊市上繳省級資金80萬元。上半年,省級財政共補償各市資金28995萬元,聊城市獲得生態補償資金最多,為2824萬元;濰坊市上繳省級資金80萬元。
  二、上半年全省水環境品質狀況
  (一)基本情況
  1.地表水方面
  2018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水十條”)確定的國控地表水斷面水質優良(Ⅰ-Ⅲ類)比例為59.0%,達到並優於年度約束性指標要求2.4個百分點,較去年同期持平;劣五類水體控制比例為4.8%,達到並優於年度約束性指標要求2.4個百分點,較去年同期下降7.2個百分點。有7個國控斷面水質未達到年度目標要求,其中泰安、濱州各2個,濰坊、萊蕪、淄博(受上游影響)各1個。國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27.6%的斷面水質未達到年度目標或劣于五類,其中煙臺、濱州2市超標斷面相對較多,均為5個。
  2.飲用水方面
  2018年上半年,全省52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中,有51個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標準,僅1個水源地受地質原因影響總硬度超標,達標率為98.1%,符合年度目標要求。
  3.黑臭水體方面
  2018年上半年,全省17市城市建成區的165個黑臭水體中,155個已整治完成,總體整治完成率為93.9%,超額完成年度任務;濟南、青島、淄博、東營、煙臺、濰坊、濟寧、泰安、威海、日照、萊蕪11市的黑臭水體整治完成率已達100%;其餘6市也均已達到年度目標(70%)要求。
  (二)主要工作進展情況
  1.高標準編制國家涉水污染防治攻堅戰配套方案。組織編制《山東省打好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山東省打好渤海區域環境綜合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山東省打好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攻堅戰作戰方案》等3個涉水標誌性重大戰役作戰方案,為“十三五”中後期全省水污染防治重點攻堅戰明確了時間表和路線圖,推動水環境品質持續改善。目前相關方案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審查意見修改完善,將按程式陸續印發實施。
  2.積極開展重點攻堅領域專項行動。按照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先後會同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出臺了《全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山東省2018年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積極配合國家開展相關領域重點問題排查整改。配合國家完成了對濟南、青島、煙臺3市的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督查,下一步將擇期會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對其餘14市實行現場核查,實現督查全覆蓋。
  3.強化重點超標斷面調度督辦。針對部分斷面水質超標的嚴峻形勢,每月通報“水十條”及省級《實施方案》完成進展,指出各地在水環境品質指標、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督促各地堅持“治標為先、標本兼治”的原則,加快採取措施,解決水環境問題,限期恢復斷面水質達標;結合全省飲用水水源及突出水環境問題專項督查,對各市斷面超標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要求有關市、縣堅決履行環境保護職責,強化河湖水質保障。將重點河流斷面水環境品質狀況納入各級河長制年度考核內容,推動水環境品質持續改善。
  三、環保執法情況
  2018年上半年,全省環保部門實施處罰環境違法案件8597件,罰款4.39億元,其中,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21件,罰款3349.28萬元;實施查封、扣押案件66件;實施限制生産、停産整治案件28件;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285件;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81件。
  四、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相關工作進展情況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省反饋意見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多次召開相關會議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主要領導先後作出68次批示,對相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迅速行動,落實整改方案,壓實工作責任,全面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截至7月15日,我省根據督察反饋意見細化分解的主要問題,已完成23項,其餘任務正全力推進。
  (一)迅速行動,高標準制定整改方案
  2017年12月26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我省反饋督察意見後,我省立即對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進行了細化分解,形成《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責任分工》,並迅速啟動《整改方案》編制工作。2018年1月31日,《整改方案》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後上報國務院。5月2日,《整改方案》經黨中央、國務院審核同意,29日正式印發,成為我省整改的根本依據。
  (二)多措並舉,為推進環保督察整改工作夯實基礎
  一是建立上下聯動左右協同的整改工作格局。各級和省直有關部門都建立了整改推進機制,成立了工作專班,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齊心協力抓整改。二是建立整改清單化調度和銷號制度。實行周調度,半月通報,每月上報制度。對數據前後不一致、報送時間延緩、文字表述不準確等現象,要求相關責任單位必須作出書面説明。明確了整改銷號的流程、標準和責任主體。三是建立實地核查和督辦機制。對已完成整改的及時現場核查,對進度滯後的及時督導,對發現可能存在問題的進行明察暗訪。對整改工作進展緩慢的下發督辦單。組成7個檢查組,分別對濟南、聊城、濱州、煙臺、濰坊、泰安和臨沂市整改工作完成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並對整改未達到序時進度及進展緩慢的問題進行了重點督導。四是建立舉一反三抓整改機制。對現場發現的問題和新聞媒體曝光的其他省份的問題,均通過會議、文件等形式,要求各市及相關省直部門進行整改,確保不貳過。五是建立協同工作機制。一方面實行集中辦公,並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另一方面建立“晨碰頭、周例會、月調度”制度,定期研究當前整改工作有關問題,安排部署下一步重點工作。六是建立了新聞宣傳、公開制度和通報、簡報制度。
  (三)穩步推進,紮實開展環保督察整改工作
  一是細化分工建檔案。指導各市和省直相關部門對整改方案進行分解細化。確保每一個整改任務有目標、有措施、有時限、有方案、有考核,形成完整的閉環,同時實行環環留痕、周周調度,建立健全檔案,準確把握各地整改進度,及時發現問題。二是調度銷號回頭看。強化日常調度,對完成整改任務的督促其儘快銷號,對有異議的做出説明,並派出督導組進行明察暗訪;對完成銷號的及時組織回頭看,開展第三方評估,並進行備案,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三是督導檢查傳壓力。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督導檢查工作方案》,明確“省級領導分工督導,省直部門包案督辦,市級黨委、政府負責落實”,進一步將壓力層層傳遞。四是通報公開百姓驗。大力宣傳各地各部門推進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的決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及具體落實等情況。對已通過驗收的整改任務,要求各地將整改任務內容、目標、措施、效果等要素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進一步發揮環保督察熱線作用,凡是涉及到死灰複燃的嚴肅追究,真正做到“人民群眾不滿意決不放過”。
  下一步,對未達到序時進度、整改品質不高的單位,將啟動督辦、問責程式。同時,要求各單位做好問題整改和銷號工作的銜接,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按規定的銷號流程和標準,及時進行銷號,並對外公開。

丁紹敏:

  現在回答記者提問,提問前請先通報所在新聞機構名稱。



中國環境報記者:

  我省柴油貨車排氣污染專項整治的難點在哪?目前針對這項工作採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又有什麼打算?



肖紅:

  移動污染源污染防治是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之一,而移動污染源的機動車排放貢獻中,柴油貨車位居首位。當前我省柴油車污染治理的難點可以用三句話來概括:柴油貨車保有量多、污染排放量高、防控任務最重。一是柴油貨車保有量多。作為柴油貨車使用大省,山東柴油貨車保有量約為133萬輛,其中國三及以下老舊柴油貨車佔60%,3.5噸及以上重型柴油運輸車輛45萬餘輛,保有量居全國首位。我省公路運輸量佔全省貨物運輸量的87.6%,明顯高於全國78%的水準。同時,過境車輛污染物排放對我省影響大,2017年通過我省的外埠柴油車共計約200萬輛次,且由於京津冀區域對車輛管控力度大,過境車輛中的高標排放車輛繞經我省,對沿線城市空氣品質造成明顯影響。二是污染排放量高。柴油車污染排放量高,數據顯示,柴油貨車氮氧化物排放量佔機動車排放總量的63.6%,顆粒物佔到總量的99%以上。柴油貨車排氣污染是當前大氣污染的一個主要因素。三是防控任務最重。表現在:國三及以下車型的淘汰,缺乏強制性法律手段和依據,有的地方雖然出臺了淘汰政策,但都是以鼓勵性和財政扶持性為主,由於保有量大,需要扶持的資金量大,難以通過鼓勵性政策達到預期的目的。同時,由於國家政策不銜接,作為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山東還承接著周邊同為重點區域省份淘汰二手車的轉入,從而出現我省邊淘汰本省車輛邊接受外省轉入的老舊車輛現象,導致我省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量難以實現實質性的削減,已成為影響我省當前空氣品質改善的短板和薄弱環節。
  針對柴油車污染防治,我省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油品品質合格、生産和銷售車輛達標、在用機動車道路行駛標排放”三個主要環節上,我省堅持“油、車、路”統籌,“治標與治本”結合,每個環節的管控有機結合,形成柴油車污染整治“全鏈條”監管。通過源頭核查、運輸管控、道路限行、排氣抽檢等一系列“組合拳”,逐步開展柴油車污染整治攻堅戰。全面推進黃標車、加快推進老舊車淘汰。我省在2015年底基本淘汰全部黃標車116.5萬輛的基礎上,2016-2017年底又淘汰老舊車40.3萬輛。提前完成油品升級。我省車用油品升級工作比國家要求時間提前一年完成,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V標準車用汽柴油,自2017年10月1日起,濟南、淄博等7個傳輸通道城市和泰安、萊蕪共9市全面供應國Ⅵ標準汽柴油,全面停止供應普通柴油。重點強化重型柴油車使用的過程監管。在省際交通卡口和7個傳輸通道城市重型柴油車主要通行幹道建立60套黑煙抓拍系統。劃定達不到國Ⅳ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車限行區域。大宗貨物運輸車輛優先選用國Ⅳ排放標準以上的重型柴油車,2017年10月1日起,環渤海港口不再採用柴油車運輸集疏港煤炭。省環保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還聯合下發《關於加強重型柴油車污染管控的通知》,部署從2017年10月份起,7個傳輸通道城市的公安、交通運輸、環保部門在重型柴油貨車主要通行道路、物流貨運通道等每天開展聯合執法。在車輛集中停放地、維修地聯合組織監督抽測。省級公安、交通運輸、環保部門每月定期進行督導檢查,營造全面管控重型柴油車的執法氛圍,在各自的執法許可權內對排放超標及違規的車輛進行處罰。加強對環保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2015年我省機動車檢驗機構實現國家、省、市三級環保部門的聯網。我省每年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方式進行專項監督檢查。2017年我省開展對機動車檢驗機構的檢查督查89次,發現違規機構161家,停業整頓153家,處罰金額228萬元。
  當前,國家已經發佈《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明確提出了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為打好這項攻堅戰,我省也將發佈《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和2018-2020三年柴油車污染整治攻堅方案,按照國家和省方案要求,逐步建立起“源頭嚴控、過程嚴管、末端嚴查”的機動車污染防治長效機制。一是加快淘汰高排放、老舊柴油貨車,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二是研究劃定低排控制區,將17個設區市規劃確定的城市區域劃定為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和不符合監控要求的柴油貨車限行區。三是強化用車執法檢查,建立完善環境部門檢測、公安交管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機制。四是加強機動車排放檢驗管理,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遮罩、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五是推進“天地車人”一體化監控系統建設和應用,加快建設完善監控體系,實現遙感檢測網路、定期排放檢驗機構國家、省、市三級聯網,構建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遠端監控系統。六是提升油品和車用尿素品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供應符合國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執行普通柴油標準,停止銷售低於國Ⅵ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並軌”。組織對生産、銷售使用環節油品品質監管,嚴厲打擊生産、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2018年12月底前,17市要組織開展煉廠、加油(氣)站、油庫、企業自備油庫油(氣)品質專項檢查,實現市縣兩級加油站、油品倉儲和批發企業監督檢測達到100%全覆蓋。總之,我省將繼續以高壓態勢、壯士斷腕的決心打好移動源污染防治攻堅戰,促進企業及車主自覺承擔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共同打贏藍天保衛戰。



大眾日報記者:

  據悉,我省今年一季度水環境形勢相對嚴峻,兩項約束性指標均較國家確定的年度目標存在一定差距。從剛才通報的情況看,上半年總體情況有所改善,請問採取了哪些措施?



張慶偉:

  今年一季度,我省部分國控、入海及省控河湖斷面水質呈惡化趨勢,特別是優良水體比例明顯下降。針對這一嚴峻形勢,省環保廳組織進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和現場排查,從調查和分析看,確定主要是因少數工礦企業超標排污、部分城鎮基礎設施不完善、個別地區農業農村面源污染問題突出,以及不良氣候、地質影響和調水等因素造成。
  對此,省環保廳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圍繞不達標和達標邊緣斷面,明重點、強措施、抓落實,堅決遏制區域水污染反彈趨勢:一是切實加大不達標斷面督辦力度。建立對超標斷面定期調度的工作機制,並借力中央環保督察問題反饋及省級突出環境問題攻堅行動加強督辦;以省環保廳黨組名義向相關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專題致信,督促切實搜尋超標原因、加大治污力度、採取強力措施,確保儘快遏制污染反彈趨勢;對推進相對滯緩、水環境同比惡化的6市12個責任縣(市、區)政府進行了督辦調度,要求堅決扛起“對水環境品質負總責”的政治責任,限期實現河流斷面水質穩定達標。二是強化水環境日常管理。堅持每月對全省水環境形勢進行全面分析,定期向省、市政府負責同志和各級河長通報斷面超標情況,指出各市優良水體比例、劣五類水體比例兩項約束性指標與年度目標差距;嚴格落實《山東省水污染防治綜合督導方案》,先後向有關市發出預警(督辦)函32期,對4個超標斷面進行“掛號”管理,對7個責任縣(區)涉水建設項目進行區域限批;召開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視頻會、水環境形勢分析及水污染防治工作調度會、水環境品質達標滯後地區調度會等,要求各有關縣(市、區)政府、各級環保部門聚焦不達標斷面及超標因子,確保堅決打好保優良水體和消除劣五類水體的攻堅戰。三是完善水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組織對17市落實“水十條”情況進行了綜合評估和量化打分,評估結果經省政府同意後,向各市及省直有關部門進行了通報;積極與省河長制辦公室協調,將《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考核斷面水質狀況納入各市河長制工作年度考核內容;結合國家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資訊平臺,建立了省市縣三級常態化、網路化、實時化調度機制,加強對重點治污工作的調度和督辦,有力保障了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治理、非法入海排污口取締、敏感水域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等工作的完成,為流域水環境持續改善奠定了基礎。
  儘管從上半年總體情況看,全省水質反彈趨勢得到初步遏制,水環境品質平穩向好,但截至目前仍有少數斷面水質反覆波動、超標,還有個別地區水環境品質管理工作進展相對滯後,河流斷面超標情況時有發生,水污染防治工作仍需持續發力、久久為功。下一步,我們將全面貫徹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圍繞優良水體、劣五類水體比例兩項約束性指標,強化措施,精準發力,對各類超標及達標邊緣斷面盯緊抓牢,在前期已採取措施的基礎上,結合全面實行河長制、湖長制,科學施策、持續攻堅,確保全省水環境品質持續改善,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



齊魯晚報記者: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品質的實施方案》,請問這個實施方案在保障監測數據方面有什麼新舉措,下一步有什麼打算?

張慶偉:

  環境監測是保護環境的基礎工作,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為切實提高環境監測數據品質,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環境監測改革提高環境監測數據品質的意見》,要求各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意見,我們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結合山東實際,出臺了山東省實施方案。本方案在以下五個方面進行了完善和創新,明確了具體措施。一是明確責任分工。各級黨委和政府對防範和懲治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負領導責任,各級環境保護、品質技術監督部門依法對環境監測機構負監管責任,其他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所屬環境監測機構的數據品質管理。二是建立約談機制。對弄虛作假問題突出的市、縣(市、區),省環保廳可公開約談其政府負責人。被生態環境部約談的市,省環保廳對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提出處分建議,交由所在地黨委和政府依紀依法予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報生態環境部和省委、省政府。三是強化監督檢查。環境保護、品質技術監督部門要建立日常監督檢查機制,加強部門協調和資訊共用,對環境檢測機構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建立監督考核機制,督促檢測機構和運維機構規範監測行為,提高監測數據品質。四是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環境保護部門負責查實具體篡改偽造環境監測數據事實,公安機關負責查實相關責任人。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有權派員查詢、調閱篡改偽造環境監測數據行政處罰案件,對環境保護部門有涉嫌犯罪案件不移交、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等問題予以監督糾正。五是推進聯合懲戒。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將依法處罰的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企業、機構和個人資訊向社會公開,通過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系統在省環保廳官方網站及時發佈,依法納入山東省公共信用資訊平臺、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山東),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相關責任人受處理影響期內不得作為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人選。
  近年來,我省在保障監測數據品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比如,在環境品質監測方面,2011年,我省開展環境監測管理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實行“誰考核、誰監測”,環境品質“上收一級”管理,由政府購買服務,實行第三方監測機構參與的轉讓-經營(TO)模式。通過改革,避免了可能的行政干預,提高了監測數據品質,提升了監測公信力,同時也降低了監測成本。
  在污染源監測方面,強化數據品質檢查,建立了環保公安聯勤聯動機制,對疑似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開展獨立調查,一經查實,對排污企業實施頂格罰款、停産整治,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並將案件情況向社會公開。2013年,我省率先對排污企業數據造假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2017年,“兩高司法解釋”出臺後,我省查處了全國首例排污企業數據造假入刑案件。近年來,省環保廳共查處25起弄虛作假案件,行政拘留30余人,判處有期徒刑5人。
  下一步,我省將在總結以往經驗基礎上,以落實實施方案為契機,堅持對監測數據造假零容忍,在對造假者實施原有處罰措施的基礎上,按照實施方案的規定,該約談的約談,該問責的問責,對情節嚴重涉及刑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姑息,確保環境監測數據全面、準確、客觀、真實。

丁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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