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2017首頁>網上直播>

7月9日福建舉行 《福建省文化廳關於促進閩臺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新聞發佈會

發佈時間:2018-07-10 09:05:07  |  來源:國新辦  |  作者:   |  責任編輯:孫宇


省委宣傳部部務會議成員、省政府新聞辦常務副主任葉得盛:

  尊敬的各位領導、來賓,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 為進一步深化閩臺文化交流與合作,近日省文化廳出臺了《福建省文化廳關於促進閩臺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今天省政府新聞辦在此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省文化廳林守欽副廳長、省文化廳市場與産業處蘇忠明處長、省文化廳社會文化處舒琳處長等有關方面負責人,向大家通報措施出臺背景、解讀具體內容,並回答記者朋友們感興趣的問題。參加發佈會的還有中央和境外駐閩新聞機構及福建省內新聞媒體的記者朋友們。在此,我謹代表省政府新聞辦對各位領導、來賓和記者朋友們的蒞會表示由衷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
  首先請林守欽副廳長通報《福建省文化廳關於促進閩臺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出臺有關情況,發佈相關資訊。



省文化廳副廳長林守欽:

  各位新聞媒體的朋友們:
  大家上午好!
  很高興出席今天的新聞發佈會,在這裡,我首先代表省文化廳,感謝福建省政府新聞辦,感謝新聞媒體的朋友們長期以來對我省文化工作特別是閩臺文化交流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近年來,我省文化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大型文化活動、品牌交流項目、重點文化陣地為載體,展開了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閩臺文化交流合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福建省貫徹<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充分發揮我省獨特優勢,突出先行先試、突出人才交流、突出民間往來,為在閩台灣同胞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和更為便利的條件,我廳日前制定了促進閩臺文化交流合作的17條措施。這17條措施是對我省66條實施意見中涉及文化部門有關條款內容的細化和落實舉措,內容涉及文藝創作演出、公共文化服務、文化遺産保護、文化市場與文化産業以及文化人才等方面。
  一、文藝創作演出方面(3條)。一是允許和鼓勵台灣藝術表演團體參與福建藝術節等藝術活動,對入選福建藝術節展演交流的劇目,給予福建省參演院團同類劇目相同的演出補助。二是吸引和支援台灣藝術家參與福建藝術創作的主創團隊。允許和鼓勵台灣文化藝術界人士參與福建戲劇會演徵文活動等賽事活動,在評獎上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台灣藝術表演團體在省屬院團劇場作交流演出,可給予劇場場租的適當減免。鼓勵台灣藝術家在省屬文化單位舉辦藝術創作展覽展示。
  二、公共文化服務方面(4條)。一是為致力於公益文化服務的在閩臺胞志願者、義工提供免費培訓,並對相關服務做好保障工作。二是在福建自貿區內設立福建省圖書館分館;在臺胞比較集中的區域設立圖書流通點或提供汽車圖書館服務;對於臺商投資區和台資企業內已建立的圖書館,將根據實際需求配送實物或電子圖書資源,並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公益性閱讀推廣活動。三是免費向台灣的圖書館贈送《福建藝術》等刊物,開展閩臺圖書館間業務交流和學術交流活動。四是鼓勵臺胞在福建申辦福建省非國有博物館,對設立後向社會公益開放、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視開放績效納入福建省非國有博物館以獎代補專項資金補助範圍。
  三、文化遺産保護傳承方面(3條)。去年,我廳在台灣同胞參評福建省非遺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方面已經在全國率先進行了嘗試,探索了一些做法。為深化閩臺開展這方面工作,提出3條舉措:一是臺胞在福建省內註冊成立的法人單位,具備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文物保護工程從業資質和可移動文物保護從業資質。二是從事福建省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傳承的台灣同胞,可參評福建省非遺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被評定為傳承人之後享受我省代表性傳承人同等待遇。三是鼓勵和支援從事福建省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傳承的台灣同胞參加非遺項目相關技藝培訓和展演展示活動,享有福建省代表性傳承人同等待遇;支援台灣地區傳承人到我省開展展演展示活動。
  四、文化市場與文化産業方面(4條)。這方面我們作了大量工作,亮點突出,如海峽兩岸文博會已連續成功舉辦十屆,福建文創市集閩臺文創專場成功舉辦等。為推動閩臺文化産業深度交流合作,有4條舉措:一是支援台灣地區註冊的企業法人建設運營福建文化産業園、創新創業園。支援台灣地區文創産品在我省進行展覽、展示、交易。二是支援台灣地區創意設計團隊參與特色文化文物示範村鎮建設,投資開發文旅創客景區、街區。三是允許台灣地區投資者在我省設立獨資的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在福州、廈門、平潭三地設立獨資、合資、合作經營的娛樂場所;允許在台灣地區註冊的企業法人在我省設立大陸方控股的合資演出團體。四是提高海峽兩岸文博會台灣地區參展企業、展位數量和品質,對參展企業採取“個案處理”的措施給予便利。
  五、文化人才方面(3條)。一是對省屬文藝院團的演藝崗位、文化事業單位的文創設計崗位等緊缺人才,可聘用臺籍高素質人才,採取合同聘用柔性引進,並特設崗位,視業績實行協議工資。二是在閩創業就業的臺籍文化文藝專業人員,享有福建省同類人員待遇,可按規定參加藝術系列的職稱評審,通過者可獲得相應層次職稱任職資格。在閩創業就業並獲得高級職稱的臺籍文化文藝專業人才,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推薦進入文化文藝專家評委庫,參加相關文化文藝項目論證評審工作。三是引進台灣高校專家、優秀教師來福建藝術職業學院任教或舉辦講座、論壇。
  閩臺文化源遠流長,福建和台灣的文化交流合作一直走在前列。上述17條措施的出臺和實施,是我省文化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先行先試,進一步深化閩臺文化交流合作的具體舉措。我廳已明確省閩臺文化交流中心為對接工作窗口(聯繫電話:0591-87118149),對外統一對接相關事項,對內按照職責分類辦理。下一步,我廳將圍繞更好地落實17條措施,對需要申報、審核的相關事項,明確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流程等具體實施措施,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和取得成效,更好惠及台灣同胞。
  為進一步推動閩臺文化交流合作,我廳將於近期舉辦系列活動:
  一是與南平市政府共同主辦“走萬里茶道,尋朱子足跡”百名台灣學者(學子)福建南平攝影營活動。該活動於7月13日至18日舉辦,邀請100名台灣攝影愛好者來閩創作參訪,讓台灣攝影家、青年學生用攝影鏡頭聚焦朱子文化與茶馬古道,建立進一步拓展海峽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新平臺。此次活動有63名台灣同胞是首次來到大陸參訪。
  二是舉辦“情係青春——兩岸青年榕城行”大型文化交流活動。“情係青春——兩岸青年中華行”是原國家文化部以中華文化聯誼會名義,自2014年起創立的品牌活動。2016年7月,中華文化聯誼會和省政府共同主辦的“情係青春——兩岸青年八閩行”成功舉辦,取得良好成效。7月18日至25日,我廳將在福州市舉辦“情係青春——兩岸青年榕城行”活動,帶領80名兩岸青年(40名大陸、40名台灣)探尋三坊七巷、上下杭、馬尾船政主題公園、永泰嵩口古鎮等閩都文化古跡,以閩都文化為主題開展專題影視拍攝活動。
  三是舉辦全省重點文化項目對接會。我廳擬於8月份在福州舉辦全省重點文化項目對接會,組織開展對接、洽談、簽約等系列活動。活動將以“文化創意添彩美好生活,項目帶動聚集創新要素”為主題,圍繞公共文化設施投資與運營、文藝院團精品項目創作對接、文旅融合發展、文創産品設計開發、非遺生産性保護、文化産業園區建設運營、數字文化創意、文化裝備製造等八大重點項目,搭建我省文化項目合作對接新平臺、推介文化創新成果新窗口、重大文化資訊發佈新渠道和閩臺文化交流新途徑。
  四是搭建“台灣實習生來閩實習家園”平臺。在去年邀請25名台灣實習生來閩實習、並有4名分別在莆田學院、福建省實驗閩劇院等單位正式留閩工作的基礎上,今年繼續邀請15名台灣青年進駐省內文化企業、文創園區等單位進行深度的實習交流,幫助台灣創業青年通過親身實踐的方式深入了解大陸的就業與創業市場。
  五是定期舉辦福建文創(西湖)市集活動。為擴大文化消費,推動創業創新,促進福建文創産業交流合作,我廳與福建廣電網路集團等單位共同主辦了福建文創(西湖)市集活動,以“展創意之彩,架項目之橋,搭交流之臺,聚産業之力”為目的,以“共用創業•創新未來”為主題,兩周舉辦一期。文創市集今年以來已舉辦了12期,組織超過60個台灣文創企業、品牌及其産品聯袂展出,並配套論壇、演出等閩臺交流展示活動,有效地促進兩岸青年在文化文創産業方面的交流與了解。7月14日至15日將舉辦第13期文創市集活動。
  我們誠摯邀請、熱烈歡迎各位新聞媒體的朋友們對上述活動進行採訪和宣傳報道。
  謝謝大家!

省委宣傳部部務會議成員、省政府新聞辦常務副主任葉得盛:

  感謝林副廳長的介紹與發佈!
  接下來,歡迎記者朋友就各自感興趣的問題進行提問。提問前請先舉手示意,應邀提問時請先自報身份。現場提問現在開始。



華廣網記者:

  可以介紹一下,面向台灣同胞開展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評審情況嗎?

省文化廳社會文化處處長舒琳: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促進心靈契合, 2017年11月我廳在福建省第四批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評審工作中,從在台灣地區具有傳承基礎的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的傳承人群中,推薦一批具有明晰的傳承譜係和公認的代表性、權威性、影響力的代表性傳承人參與評審,其中1名台灣籍壽山石雕技藝項目的傳承人廖德良成功獲評我省第四批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這是我廳充分發揮對臺交流的獨特優勢,在全國首創將台灣同胞納入傳承人評審,為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探索了路徑。廖德良的成功獲評在台灣地區引起了積極的反響,為增強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起到了積極作用。今後,在省級非遺傳承人評審中,我們將加大支援臺胞參評力度,將參評類別逐步擴大到民俗、傳統戲劇、曲藝等更大範圍。在往後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傳承人評審中,積極推動台灣籍傳承人參評。被評定為傳承人之後享受我省代表性傳承人同等待遇,60歲以上的傳承人每年享受3000元的省財政補貼,用於開展傳承保護工作。到我省開展展演展示活動,對符合條件的將免費提供展演展示場地,並做好相關配套服務工作。



福建東南廣播記者:

  請介紹支援台灣地區文創産品在我省展覽、展示、交易的相關情況?

省文化廳市場與産業處處長蘇忠明:

  目前我廳主要通過兩個平臺來支援台灣地區文創産品展覽、展示和交易。一個平臺是福建文創市集。由我廳在福州西湖福建博物院林則徐廣場舉辦的福建文創市集,每年都舉辦1-2場台灣專場,免費提供攤位給台灣文創團隊和個人,來展示交易他們的文創産品。今年台灣專場從4月28日到29日舉行,為期兩天,以“匠心意蘊”為主題,來自台灣的80多位文創業者帶來各式各樣的文創設計産品,憑藉其新穎的設計理念和精美的商品形狀,受到大陸顧客的青睞。另一個平臺是海峽兩岸(廈門)文化産品博覽交易會,廈門文博會已成功舉辦十屆,台灣參展展位數由首屆321個增加至第十屆的907個,佔總體展位數的1/3,是目前國內臺商參展數量最多、覆蓋面最廣的綜合性文化産業展會。今後廈門文博會將繼續突出對臺特色,優化展會結構,吸引更多的台灣地區企業參展,提高文博會對臺影響力。

海峽通訊記者:

  台灣同胞在福建申辦非國有博物館相關情況如何?

省文化廳社會文化處處長舒琳:

  目前,經省級文物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設立的福建省非國有博物館共有28家。從各設區市分佈的情況看:福州市6家,廈門市7家,莆田市5家,南平市4家,龍岩、泉州市各2家,三明、寧德市各1家。一些非國有博物館能夠體現行業特色或區域特點、反映民族(民俗)文化,成為福建省現代公共文化體系建設的有益補充,在一定程度上填補我省國有博物館門類空白,對宣傳和展示福建省特有的地域文化及中華傳統文化發揮了重要作用。
  申辦條件主要要符合國家文物局《關於民辦博物館設立的指導意見》要求,詳細條件見國家文物局《關於民辦博物館設立的指導意見》(文物博發〔2014〕21號)。符合上述條件的台灣同胞可由省閩臺文化交流中心向省文化廳推薦,申辦非國有博物館,由省文物局博物館處具體承辦。
  福建省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我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社會力量包括台灣同胞,我們非常歡迎台灣同胞在大陸申辦非國有博物館,台灣同胞設立非國有博物館後,對社會公益開放,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視開放績效納入福建省非國博物館以獎代補專項資金補助範圍。台灣同胞申辦非國博物館與大陸同胞享受同等待遇:享受在土地、稅收和用水、用電、用氣等方面的優惠待遇;參加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定級評估,對評定為國家一、二、三級博物館尤其是運作評估結果為優秀的非國有博物館給予重點支援;支援文創基礎較好、具有示範性的非國有博物館納入省級文創試點單位並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香港經濟導報記者:

  閩臺交流福建有哪些首創?中央賦予福建許多先行先試的政策,我們在對臺今後將有哪些先行先試的工作?我們知道簡體字刊物入臺受到很多限制,今後在刊物入臺有哪些方面的工作?

省文化廳副廳長林守欽:

  感謝這位記者的提問。對臺文化交流是文化廳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責,我們歷來非常重視,充分發揮好福建對臺文化交流的地理位置和文源優勢,想了很多辦法,採取了很多舉措,打造了一些特色交流品牌:比如“福建文化寶島行”系列活動,讓福建文化走進台灣高校。從2014年開始,這項活動共走進了100所台灣高校,佔台灣高校總數三分之二,這在全國是唯一一個。我們還在打造“首來族”的文化交流活動品牌,邀請台灣青年到福建參觀訪問,開展文化交流互動。比如去年春節前,邀請台灣年輕人到福州過小年,體驗福州過年習俗,了解福州風俗文化。作為“首來族”的一些台灣年輕人表示,大陸和他們想像中完全不一樣,增加了認同感。台灣有很多同胞祖籍地是福建,所以福建在對臺工作,特別是閩臺文化交流方面有很多優勢和便捷條件。我們開展的一系列的對臺活動也得到國家文化和旅遊部認定,包括今天發佈會提到的,將於7月份開展的“情係青春——兩岸青年榕城行”大型文化交流活動,我們在2016年組織過一次,今年再組織一次,它是全國的品牌,也很受台灣年輕人的歡迎。
  簡體字刊物入臺方面不屬於我們的職責範圍。但從我們開展對臺文化活動情況來看,簡體字到台灣沒有受到排斥。
  在先行先試方面。在政策上,這幾年我們很重視兩岸如何傳承、保護、做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從去年開始,我們積極讓台灣同胞參與到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中來。比如我前面提到過的,將台灣同胞納入省級非遺傳承人參評對象,這是我們在先行先試方面進行的探索與嘗試。在去年評選第四批非遺傳承人項目時,我們邀請台灣從事非遺傳承人的同業參與,他們非常支援,台灣壽山石大師廖德良獲評,社會反響良好。在17項措施中也提了很多嘗試,包括文藝團體在文藝創作方面,鼓勵兩岸一起合作一些藝術作品等。下一步我們還會做其他探索。

福建經濟廣播電臺記者:

  我們在文化市場與文化産業方面一共有四條,其中有一條是“支援台灣地區創意設計團隊參與特色文化文物示範村鎮建設”,這個是否為首創,之前是否有開放的特例?在“投資開發文旅創客景區、街區”有沒有具體措施,怎麼支援台灣團隊投入到投資建設中?

省文化廳市場與産業處處長蘇忠明:

  在文化産業園區和示範村鎮建設中,去年為了發揮文化文物在特色小鎮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和獨特功能,我們發佈了十個文化文物示範村鎮建設實踐文件,希望文創開發、文化旅遊方面能與農村産業結合。我們非常希望能引進台灣的成熟團隊,參與特色文化文物村鎮建設。我們將在機構設立、平臺建設與資金支援方面提供幫助。大家比較熟悉的福建省文化村鎮中,嵩口村鎮就是台灣團隊參與建設的。我們也希望這樣的案例能擴大到全省的特色文化文物村鎮建設中。

新華社記者:

  我想了解“允許台灣地區投資者在我省設立獨資的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這個政策的相關內容。在以前的採訪中,曾碰到台灣的文創業者希望能夠加入台灣的産業當中,卻受到股份的限制。這一次福建在文化市場方面,有哪些突破?能否介紹下您所掌握的台灣業者的興趣點和目前的參與情況?謝謝。

省文化廳市場與産業處處長蘇忠明:

  這次我們在17條中,有一條是對市場主體方面來設置的,文創産品展覽展示的交易平臺以外,我省還希望台灣的業者能夠在福建設立運營單位。因此在這次政策裏,明確了台灣註冊的企業在我們省投資、設立獨資的演出經紀機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該政策在福建自貿區時期,已經被提出。這幾年也陸陸續續有台灣創業者來福建進行諮詢和參與演出經紀機構等,例如平潭自貿區就有幾家台資的經營結構。上個月,在廈門自貿區成立了一家獨資的演出經紀機構。我們的出發點,是想通過市場準入的放開,吸引台灣註冊的企業、投資者,在我們省設立一些演出經營單位,能夠帶來一些大家比較感興趣的演藝節目,給我們福建人民帶來文化精神的享受。

香港大公報記者:

  在前面提及的福建省文化廳近期將舉辦系列活動中,第四點介紹了台灣實習生去年來閩實習,有4名學生留在福建工作,能不能介紹下這4名學生在莆田學院,福建省實驗閩劇院等地方的工作和生活具體情況?謝謝!

省文化廳副廳長林守欽:

  去年暑假,福建搭建實習平臺,邀請了25位台灣學生,到福建實習,為期一個多月。後來,我們對這4位學生就業情況進行了跟蹤。其中1位,在福建閩劇院的辦公室負責宣傳工作,1位在莆田學院擔任老師,另外2位在文創企業工作。這4位學生留下來反響不錯,他們對自己的工作比較了解,同時很適應當地的工作和生活。在單位工作期間,同事對這4位學生也給出了較高的評價。這4名學生的具體情況,我們可以在會後溝通。

省委宣傳部部務會議成員、省政府新聞辦常務副主任葉得盛:

  由於時間關係,今天的現場提問就到這裡。感謝記者朋友的提問和各位領導的詳盡回答!記者朋友們如果還要其他問題,可以會後採訪相關負責人。
  各位來賓、記者朋友,《福建省文化廳關於促進閩臺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出臺,是福建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是深入省文化廳貫徹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重大舉措,有利於閩臺文化交流合作,共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企盼記者朋友加大宣傳報道力度,為《若干措施》的實施營造更為良好的輿論氛圍。
  今天的新聞發佈會到此結束。再次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