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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河北舉行“河北省安全生産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 新聞發佈會

發佈時間:2018-07-02 15:53:51  |  來源:國新辦  |  作者:   |  責任編輯:孫宇

  6月29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河北省安全生産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新聞發佈會。河北省優秀新聞發言人、河北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武志新對文件出臺背景、起草過程、遵循原則、主要內容等情況進行發佈,並與河北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處正處級監察專員吳志鴻、河北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劉向上、河北大學政法學院教授尚海龍先生共同回答記者提問。



河北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佈處處長 田德鋒:

       女士們、先生們,記者朋友們:
  大家上午好!歡迎出席河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
  本場發佈會的主題是“解讀《河北省安全生産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
  《河北省安全生産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將於7月1日正式施行。我們非常高興地邀請到我省優秀新聞發言人、省安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武志新先生,為大家介紹文件出臺背景、起草過程、遵循原則、主要內容等情況;同時,請三位業務專家:省安監局政策法規處正處級監察專員吳志鴻先生、省安監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劉向上先生、河北大學政法學院教授尚海龍先生,共同回答記者提問。
  首先,請武志新局長作介紹。



河北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 武志新:

       各位記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謝各位多年以來對全省安全生産工作的關心和大力支援。今天上午,我發佈一項內容,《河北省安全生産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這一規定以省政府2號令的形式發佈全省,于7月1日正式實施。
  一、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出臺的背景
  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簡稱“雙控”。2016年1月,習近平總書記對“雙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為安全生産整體工作的‘牛鼻子’來抓,對易發重特大事故的行業領域,要採取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推動安全生産關口前移”。
  2016年10月,國務院安委辦下發了構建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明確了“雙控”的總體思路、工作目標和方法措施。
  2016年12月,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産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強調,要構建“雙控”工作機制,嚴防風險演變、隱患升級,導致生産安全事故發生。
  我省是經濟大省、資源大省,高危行業集中,高危企業眾多,安全生産任務十分繁重。近年來,我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不斷加大安全生産工作力度,積極採取一系列安全防範措施,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從2013年到2017年這五年,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連續雙下降,事故起數由9886起下降到4849起,死亡人數由2895人下降到2496人,分別下降50.95%和13.78%。但是,事故的總量依然較大,安全生産形勢依然嚴峻,安全基礎依然薄弱,事故多發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變。通過對大量的事故原因進行剖析,事故的發生與風險辨識不全面、風險管控不到位、隱患治理不閉環,有著直接關係,成為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要從源頭上加強管理,把風險辨識出來進行有效的管控,把隱患排查出來進行有效的治理。為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安全發展理念,落實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強化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産安全事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和頒布了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這就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號。
  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在制定過程中,省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高度重視,多次聽取彙報,組織專家進行研究討論。5月7日省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這一規定,許勤省長對此作出重要指示:這一規定是我省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指示精神,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安全發展理念,進一步完善法制體系的具體措施。堅持關口前移,把風險管控放在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位置,這完全符合黨中央的要求,制定這個規定很有必要,非常及時。
  二、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的主要內容
  《河北省安全生産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共分六章三十條,對加強安全生産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出了具體規定。一是明確界定了生産經營單位和監管部門的責任。生産經營單位是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健全全員安全生産責任制;監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履行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二是明確了生産經營單位的風險辨識頻次和內容。明確要求,生産經營單位要進行全面辨識和專項辨識。《規定》施行起三年內,生産經營單位應當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全面辨識;三年後,高危行業每年開展一次全面辨識,其他生産經營單位每三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辨識。全面辨識生産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生産經營環境、從業人員的作業行為、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等重要因素。在生産經營環節或者生産經營要素發生重大變化,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推廣應用前,以及發生事故後要開展專項辨識。三是明確了生産經營單位的風險管控職責。生産經營單位應當建立風險管控資訊臺賬(清單),編制發佈風險分佈圖,修改完善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專項管理制度,開展風險辨識管控專項培訓,評估分析和改進管理制度。四是明確了生産經營單位對風險實行分級管控。生産經營單位要將辨識出的風險確定為重大、較大、一般和低四個等級,分別以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注,並逐一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對較大及以上等級的風險制定專門管控方案,對風險的管控情況實行動態評估。五是明確了生産經營單位隱患排查的頻次和內容。生産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組織並參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門每旬至少組織一次,車間每週至少組織一次,班組每天組織一次。應當對從業人員行為、生産經營場所和設施設備、建立實施安全生産管理制度三個方面組織隱患排查,並建立排查清單和治理臺賬,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嚴格組織整改。六是明確了政府部門的職責。負有安全生産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其他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建立重大隱患排查整治、案件查辦、違法企業處罰和追責問責“四個清單”;制定併發布各行業領域的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指導手冊;對生産經營單位風險的自辨自控、隱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實行分級分類監管,對重大隱患實施督辦。
  三、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解決了四大問題
  在這一規定制定過程中,認真總結提煉各生産經營單位兩年來“雙控”工作的成功做法,借鑒了其他省市的有益經驗,堅持問題導向,突出解決了“雙控”中的四大問題。一是解決了安全管理關口前移不到位的問題。風險得不到有效管控就會升級為隱患,隱患得不到及時的治理就可能發生事故。“雙控”規定把風險的辨識管控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把隱患排查這一關口前移到風險辨識管控這一環節上,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例如“雙控”規定中明確要求,生産經營單位要定期開展全面辨識,根據情況及時開展專項辨識,並規定了辨識的頻次和內容。二是解決了生産經營單位主體責任不明確、不具體的問題。在“雙控”管理上,生産經營單位最大的問題就是“雙控”責任不明確、工作機制不健全,風險的辨識不全面、管控的措施不到位、隱患的排查無重點、隱患的治理不閉環。針對這些問題,“雙控”規定中一一進行了規範和要求。例如“雙控”規定中明確,生産經營單位在風險辨識管控方面要履行六項職責;生産經營單位要明確上至主要負責人,下至從業人員的具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每季度對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三是解決了部門對生産經營單位“雙控”監督沒有法律依據和有力抓手的問題。雖然“雙控”工作已經開展了兩年多時間,相關的文件發了不少,專項督導也組織了很多,但政府監管部門在對生産經營單位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上沒有統一的規範和標準,對不落實主體責任的生産經營單位進行懲戒缺乏法律依據和有力抓手。《規定》中明確和強化了政府部門監管手段,嚴格了法律責任,有利於各行業領域監管部門加大對生産經營單位的監管力度。例如“雙控”規定明確,對生産經營單位不按規定要求開展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七種行為,處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消除隱患的,處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停産停業整頓。在處罰生産經營單位的同時,對其主要負責人也要進行處罰;在實施行政處罰的基礎上,還要按相關規定對生産經營單位及其負責人列入失信名單並公告。四是解決了政府部門履職不到位無問責依據的問題。“雙控”規定中明確,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其他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履行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領導責任和協助責任,未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未制定、發佈和修訂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指導手冊或指引,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謝謝各位!



河北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佈處處長 田德鋒:

  感謝武局長的介紹。下面是記者提問時間,請舉手示意並通報所在的新聞機構。

河北日報記者:

  《規定》中對企業在安全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方面提出了哪些明確要求?



河北大學政法學院教授 尚海龍:

  《規定》突出關口前移、源頭管控,貫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對加強企業安全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出了具體的規定。一是明確了生産經營單位六項管控職責,並要求健全全員安全生産責任制,明確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其他負責人、各部門、各崗位及從業人員的責任。二是明確了企業開展風險辨識與隱患排查的內容和頻次,《規定》施行起三年內,生産經營單位應當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全面辨識;三年後,高危行業每年開展一次全面辨識,其他生産經營單位每三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辨識。三是要求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將風險確定為重大、較大、一般和低四個等級,分別以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注,要逐一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四是要求生産經營單位建立隱患排查清單、編制隱患治理資訊臺賬,明確了具體內容。五是明確了違法責任,對主體責任不落實的企業,加大了對主要負責人的處罰力度;對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者不按照行政決定進行整改消除隱患的,降低相關生産經營單位及其有關負責人安全生産誠信等級或者列入失信名單,並向社會公告。

長城網記者:

  為了貫徹執行好《規定》,我省在“雙控”機制建設上打算開展哪些重點工作?



河北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正處級監察專員 吳志鴻:

  昨天,省安監局召開了全省安監系統和重點企業共六千多人參加的視頻會,對《規定》進行了學習解讀,對貫徹《規定》進行了安排部署。其他部門也要組織本行業領域生産經營單位進行學習。為抓好《規定》的貫徹落實,我們將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要大力開展宣貫工作。各級監管部門、企事業單位都要深入開展專題學習,把《規定》納入各類安全教育培訓,切實讓所有人學法、懂法、用法,為我省安全生産“雙控”工作持續推進奠定基礎。
  二是分行業制定規範。省級各監管、主管部門要抓緊制定併發布各行業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的指導手冊或指引,儘快指導各行業領域開展工作。
  三是推動生産經營單位全面貫徹落實。推動企業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不斷完善“一個臺賬、四個清單”,落實好安全風險的辨識、評估、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的排查、上報、整治、銷賬等各環節工作責任,形成覆蓋所有區域、行業(領域)與企事業單位,並一直延伸到企業班組和崗位,規範完善的“雙控”體系與協調聯動的管理運作機制。
  四是強化督導檢查。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將本行業領域生産經營單位落實《規定》情況作為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適時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不按《規定》落實“雙控”責任,風險辨識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及時的,要依法予以處罰,通過嚴格的執法倒逼生産經營單位切實履行規定的職責。

河北工人報記者:

  《規定》對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安全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監管責任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河北大學政法學院教授 尚海龍:

  一是要制定工作標準。為指導企業開展“雙控”工作,統一全省標準規範,要求省級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其他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應當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制定併發布各自監管、主管行業領域的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指導手冊或者指引,每兩年修訂一次。二是實施分級分類監管。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生産經營單位風險的自辨自控、隱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實行分級分類監管,通過強化資訊化監管等手段,實現數據共用、動態監管。三是明確提出要建立重大隱患督辦制度,健全重大隱患排查整治、案件查辦、違法企業處罰和追責問責等清單工作機制。四是執法檢查。要求監管部門開展執法時應對“雙控”進行重點檢查,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中國新聞社記者:

  為什麼制定出臺這部規範“雙控”機制建設的《規定》?

河北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 劉向上:

  一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國家要求的需要。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産工作,尤其是強調要將“雙控”作為保障安全生産的基礎性、關鍵性工作來抓。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提出:要對易發重特大事故的行業領域,要採取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推動安全生産關口前移。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國務院安委辦有關文件也對“雙控”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我省以政府規章的形式出臺《規定》,有利於真正把習近平總書記指示精神和國家的要求部署落到實處。二是強化安全基礎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需要。通過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大多事故是因為企業“雙控”工作機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風險管控不住升級成隱患,隱患治理不好而造成的。為此必須切實做到源頭管理和關口前移,夯實安全管理基礎。三是對企業“雙控”工作實踐經驗進行總結的需要。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對風險辨識管控工作不斷探索,積累了一定實踐經驗,我們這部規章就是以法的形式把有益經驗固定下來,形成“雙控”機制建設的制度化、規範化。通過執行《規定》規範各級行為,從而提升安全生産整體防控能力,夯實安全生産的基礎。

中國産經新聞記者:

  《規定》的適用範圍是如何界定的?

河北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 劉向上:

  《規定》是一部政府規章,適用於我省各行業領域生産經營單位和各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各生産經營單位應該嚴格依照《規定》落實“雙控”主體責任,各負有安全生産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該依據《規定》履行監管責任,通過共同努力,共同促進我省安全生産“雙控”工作不斷提升水準。

公民與法治記者:

  《規定》與目前執行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相比,在“雙控”工作上提出了哪些創新要求?

河北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正處級監察專員 吳志鴻:

  《規定》在遵循有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注重結合我省安全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際,把兩方面內容相銜接,並把隱患排查的重點放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上,可以説,提出了很多亮點和創新內容:一是明確班組是確保安全的第一道防線,明確了生産經營單位班組對風險的具體管控措施;二是對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的銜接做了明確規定,解決了“兩張皮”的問題;三是將王東峰書記關於建立健全重大隱患排查整治、案件查辦、違法企業處罰和追責問責“四個清單”的指示納入了《規定》,要求實行清單化管理;四是加大了對違規生産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處罰力度,在對企業處罰的同時,重點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設定了罰則,以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切實落實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抓住了企業安全管理的關鍵環節;五是首次提出了依法設置安全生産管理機構的生産經營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總監(首席安全官),專職負責安全生産工作。

河北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佈處處長 田德鋒:

  由於時間關係,回答記者提問就到這裡。如果記者朋友們仍有資訊需求,會後可以做進一步採訪。感謝四位嘉賓的發佈,也感謝各位記者朋友的關注!本場發佈會到此結束。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