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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內地記者採訪須知

發佈時間:2018-03-01 15:45:43  |  來源:中國政協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宗超

一、採訪全體會議

1.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政協大會開幕會、閉幕會及其他各次全體會議,記者可憑會議記者證(或媒體保障證)採訪。記者可在全體會議舉行前1小時30分鐘從人民大會堂東門南側通道經安檢進入人民大會堂。

開幕會、閉幕會,記者按證件標識分別在大禮堂主席臺、一樓、二樓、三樓採訪區採訪。三樓不開放時,持三樓記者證(或媒體保障證)的記者到大禮堂二樓採訪區採訪。若臨時變更,由新聞中心公告或派人在現場通知,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和引導。

2.會議舉行前40分鐘,在人民大會堂二樓南側向記者發放當次會議材料。

3.會議舉行前後,記者可在人民大會堂東門外臺階下(天安門廣場西側路除外)及人民大會堂大禮堂外進行採訪活動。採訪活動應在會議開始前15分鐘停止,以確保委員和列席人員按時順利進入會場參加會議。

4. 請提前15分鐘入場在指定區域就位。會議開始後,不要在會場內聊天、隨意走動,不要進行現場報道和採訪,不要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攝影攝像活動,請配合併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安排和引導。

5.全體會議舉行時,每人僅可以攜帶一部手機進入人民大會堂。大會堂不提供手機寄存服務。

二、採訪新聞發佈會和記者會

6.新聞發佈會、記者會,記者可憑政協會議或人大會議記者證(或媒體保障證)採訪。

(1)新聞發佈會、記者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時,記者可提前1小時從人民大會堂東門南側門入場。在梅地亞兩會新聞中心舉行的記者會,記者可提前1小時入場。

(2)新聞發佈會、記者會現場,攝像記者和攝影記者的三角架應安放在指定位置。請配合併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安排和引導。

三、採訪委員小組討論和個別採訪委員

7.委員小組討論的採訪按如下辦法進行:

(1)委員小組討論(不開放的活動除外),內地記者可憑會議記者證採訪。

(2)委員小組討論時,記者應在指定位置就座,不要在會場內聊天、接打手機、隨意走動,不要進行現場報道和採訪,不得約請委員到場外採訪,禁止隨意翻閱、拿取委員及工作人員的各種文件資料和物品,不要妨礙工作人員的工作。請配合併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安排和引導,如需幫助,請聯繫駐地新聞聯絡員。

(3)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播、錄播小組討論。

(4)如委員提出不希望錄音、攝影、攝像,要尊重委員意見。

(5)如小組臨時召開內部會議不對媒體開放,請配合併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安排和引導。

8.在委員駐地進行的個別採訪按如下辦法進行:

(1)採訪活動一般應在駐地的公共區域進行。

(2)經委員同意進入委員房間的個別採訪,需由委員本人、駐地新聞聯絡員或小組秘書引導。採訪結束後,應及時離開委員房間,不得未經預約串訪其他委員。

四、會議記者證和記者車證的使用

9.會議制發的記者證只限本人在會議期間使用;會議制發的記者車證需固定車輛,一證一車。請按照規定使用證件,妥善保管,不得塗改、轉借。記者證和記者車證如有丟失,應立即向主管部門、新聞組及警衛組報告。因證件轉借、丟失造成嚴重後果者,將追究當事人及主管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記者車證在政協舉行開放小組或聯組會時,可通行委員小組所在駐地。舉行全體會議時,持記者車證的車輛經安檢後,進入天安門廣場東南側入口,車停指定位置(此口禁止步行人員通行)。

10.內地記者證和記者車證不通行全國政協機關。

11. 參加會議活動時,記者證需佩戴在胸前明顯位置,車證應粘貼在汽車擋風玻璃右下角,並自覺接受執勤人員現場查驗。

12.記者採訪活動應遵守採訪須知,違反本須知要求的記者,由新聞組視情收回其會議記者證和車證,取消其採訪資格。

五、採訪設備的使用和管理

13.進入各種採訪活動現場的記者所攜帶的設備均需經過安檢。嚴禁攜帶武器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各種採訪現場,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14.嚴禁攜帶自拍桿進入人民大會堂。

六、有關服務

15. 記者可登錄全國政協官網(www.cppcc.gov.cn)“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新聞中心”,及時獲取大會資訊。

16. 持有政協會議記者證的內地記者可在會議期間訪問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文件閱讀系統,查閱大會發言和簡報。用戶名和初始密碼隨記者證統一發放至各媒體。(詳細使用方法見《關於會議文件閱讀系統的使用説明》。)

17. 內地記者會議材料領取處設在北京鐵道大廈二層3會議室。內地記者組諮詢電話:6396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