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佈通知,36種藥品經談判成功正式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乙類範圍,並同步確定了這些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這36種藥品多為高價剛需藥,談判後的醫保支付標準與2016年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到44%,最高可達到70%,患者的醫療費用負擔將大為減輕。
此次納入藥品目錄的36種藥品,包括31種西藥和5種中成藥。西藥中有15種是腫瘤治療藥,覆蓋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結直腸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種,曲妥珠單抗、利妥昔單抗、硼替佐米、來那度胺等多個社會比較關注、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靶向藥位列其中。
其他藥品分別為治療心血管病、腎病、眼病、精神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藥物,以及治療血友病的重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療多發性硬化症的重組人干擾素β-1b兩種罕見病藥。中成藥中有3個是腫瘤藥,另外2個是心腦血管用藥。此外,醫保藥品目錄準入談判充分體現了對醫藥創新的重視和支援,列入談判範圍的西達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國家重大新藥創制專項藥品全部談判成功。
此前,這些藥品臨床價值高但價格較貴,患者負擔重。人社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表示,早在今年4月份,人社部就公佈了44個擬談判藥品的名單,經過與相關企業的談判,其中36個藥品談判成功,成功率達到81.8%,談判確定的支付標準與2016年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到44%,降幅最高的達到70%,明顯降低了參保人員藥費負擔。以乳腺癌靶向藥曲妥珠單抗為例,2016年國內市場價格約為每單位24500元。此次談判後,曲妥珠單抗進入醫保藥品目錄後的支付標準降至每單位7600元,降幅約為69%。
目前,人社部已明確將36種談判藥品納入2017年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乙類範圍,並明確談判確定的醫保支付標準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參保人員共同支付的全部費用,該支付標準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徐延君介紹,下一步,人社部將指導地方認真落實談判結果,保證這一重要惠民政策能夠早日落實。有效期滿後,藥價是否還將調整?徐延君表示,將按照醫保藥品支付標準有關規定進行調整。有效期內,如有談判藥品的仿製藥上市,將根據仿製藥價格水準調整該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如出現藥品市場實際價格明顯低於現行支付標準的,醫保部門可以與企業協商重新制定支付標準。要求各地要加強談判藥品管理,促進合理用藥。(記者 董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