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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賃市場起變化 購租並舉逐步建立

發佈時間:2017-07-21 15:54:57  |  來源:中國經濟網  |  作者:亢 舒  |  責任編輯:劉攀

  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證監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産市場監管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通知》旨在準確把握住房的居住屬性,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通知》提出,多措並舉,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住建部房地産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説,一方面,地方可以新組建相關國有企業。例如,廣東省由省財政和廣東省國企平臺聯合出資,組建成立住房租賃平臺,在廣東省幾個地市推進住房租賃工作。另一方面,一些既有平臺也可以發展住房租賃業務。很多省市為推進保障房建設成立了地方國有企業,這些企業有一定的住房建設和管理經驗,更加有利於從事住房租賃相關業務。


  《通知》提出,培育機構化、規模化的住房租賃企業。中國房地産估價師與房地産經紀人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柴強表示,發展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最突出的意義在於穩定住房租賃關係。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房屋的租期普遍較長,一般不會隨意轉租,可以讓租房者有更多安全感。


  《通知》提出,要建設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提供便捷的租賃資訊發佈服務,推行統一的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實現住房租賃合同網上備案;建立住房租賃資訊發佈標準,確保資訊真實準確,規範住房租賃交易流程,保障租賃雙方特別是承租人的權益;建立健全住房租賃企業和房地産經紀機構備案制度,強化住房租賃信用管理,建立多部門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測,為政府決策提供數據基礎。


  柴強認為,政府建立的平臺能夠發揮綜合作用。不僅能幫助租房者在平臺上找到可靠房源,也能在平臺上展示出租者和住房租賃企業的評價,並實行信用管理。


  《通知》還提出,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應。其中明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柴強表示,《通知》首次明確集體用地可以用來建設租賃住房,有利於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此外,《通知》還要求積極盤活存量房屋用於租賃。鼓勵住房租賃國有企業將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國有廠房、商業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柴強表示,應該明確商業辦公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是“商改租”,不是“商改住”。


  《通知》提出的“推進部門間資訊共用,承租人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憑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等有關證明材料申領居住證,享受相關公共服務”備受關注。對此,柴強認為,從法律關係看,業主對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權,屬於物權範疇。承租人對房屋享有的是債權。兩者的性質是不同的。但是,過去承租人享受的相關公共服務較少,因此讓承租人享受更多公共服務是必要的。


  “隨著住房租賃市場的完善,購買和租賃都將成為解決居住問題的重要選擇。”柴強説。(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亢 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