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4日電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部署推動商業養老保險發展工作。
《意見》指出,商業養老保險是商業保險機構提供的,以養老風險保障、養老資金管理等為主要內容的保險産品和服務,是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對於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促進養老服務業多層次多樣化發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和就業形態新變化,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提出,發展商業養老保險要堅持改革創新,提升保障水準;堅持政策引導,強化市場機制;堅持完善監管,規範市場秩序。到2020年,基本建立運營安全穩健、産品形態多樣、服務領域較廣、專業能力較強、持續適度盈利、經營誠信規範的商業養老保險體系,商業養老保險成為個人和家庭商業養老保障計劃的主要承擔者、企業發起的商業養老保障計劃的重要提供者、社會養老保障市場化運作的積極參與者、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的有力促進者、金融安全和經濟增長的穩定支援者。
《意見》明確,從四個方面推動商業養老保險發展。一是創新商業養老保險産品和服務。支援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多樣化商業養老保險産品,積極發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強、滿足長期或終身領取要求的商業養老年金保險,積極參與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為個人和家庭提供個性化、差異化養老保障。推動商業保險機構提供企業(職業)年金計劃等産品和服務,面向創新創業企業就業群體需求,提供多樣化養老保障選擇。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供支援和服務,依法依規有序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二是促進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鼓勵商業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産業,為養老機構提供風險保障服務,建立完善老年人綜合養老保障計劃。三是推進商業養老保險資金安全穩健運營。堅持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發揮商業養老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穩步有序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參與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促進商業養老保險資金與資本市場協調發展,審慎開展境外投資業務。四是提升管理服務水準。加強制度建設,提升服務品質,發展專業機構,強化監督管理,實現商業養老保險資金保值及合理回報,提升保險保障水準。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同,研究解決商業養老保險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和財稅等政策支援,完善地方保障支援政策,為商業養老保險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