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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農機新産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啟動

發佈時間: 2017-06-20 15:07:02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段桂蘭  |  責任編輯: 孫宇

近日,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化司在京召開會議,總結2016年農機新産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通報第三方評估意見,安排部署2017年試點工作。

2016年,農業部、財政部首次選擇浙江、福建、湖南3個省開展農機新産品購置補貼試點,取得了初步成效。2017年,農業部、財政部決定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除繼續在浙江、福建、湖南開展試點外,增加山西、遼寧、湖北、重慶、甘肅、新疆、青島開展試點,進一步發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探索拓展農機新産品補貼資質條件認定的有效渠道,加速農機新産品新裝備推廣應用。

2017年試點機具品目的選擇以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業綠色發展為導向,統籌考慮我國農機産品創新現狀與省域內農業産業需求,重點選擇秸稈綜合利用、畜禽糞污處理、化肥深施以及飼草料、馬鈴薯生産等方面所需的農機創新産品,探索開展補貼的路徑和方法,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經驗。

注:2016年補貼政策

◆1.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範圍內實施,補貼對象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産的個人和農業生産經營組織,補貼機具種類為11大類43個小類137個品目,各省可結合實際從中確定具體補貼機具種類。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方式實行自主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補貼標準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按規定確定,不允許對省內外企業生産的同類産品實行差別對待。一般機具的中央財政資金單機補貼額不超過5萬元;擠奶機械、烘乾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2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穫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式控制設備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5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25萬元;大型甘蔗收穫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40萬元;大型棉花採摘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60萬元。

◆2.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政策

  農業部、財政部繼續在江蘇等17個省(市、區)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可自主決定是否開展,鼓勵非試點省份結合本省實際開展試點,加快淘汰老舊農機。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同步實施。報廢補貼機具種類是已在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登記,並達到報廢標準或超過報廢年限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標準按報廢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機型和類別確定,拖拉機根據馬力段的不同補貼額從500元到1.1萬元不等,聯合收割機根據喂入量(或收割行數)的不同分為3000元到1.8萬元不等。(段桂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