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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放管服”改革的紅利推向深入

發佈時間: 2017-06-09 15:48:42  |  來源: 工人日報  |  作者: 工人日報  |  責任編輯: 劉攀

讓“放管服”改革的紅利持續深入,需在思想上理順“放管服”之間的關係,在執行中把握好“放管服”之間的關係。“放管服”改革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需要,其中“放”是基礎,“管”是關鍵,“服”是支撐。

據6月5日《人民日報》報道,今年4月,全國首張34證合1的“一照通”營業執照在廣西防城港市發出。在此前“六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新執照整合了20個部門共34項行政審批事項,通過“一窗受理、內部流轉、同步審核、資訊互認、多證合一”模式,提供“一照通行”的便捷服務。隨著國務院有關部門紮實推進“先照後證”“證照分離”“多證合一”等改革舉措,各地持續放寬市場準入,營造更加寬鬆平等的準入環境,企業的改革獲得感不斷增強。

商事制度改革是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抓手。簡政放權,核心在於推進市場準入便利化,給企業準入提速。放管結合的立足點是從過去以審批為主的準入監管轉向事中事後監管,提高事中事後監管的有效性、針對性,讓市場活而不亂。優化服務則是改善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放管服”改革核心在於轉變政府職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

“放管服”改革給企業帶來的紅利是實實在在的。“放”的成績有目共睹,比如,準入門檻低了,證照辦理時間大大縮減;手續少了,過去需準備的諸多申請材料如今通過證照合一大大壓縮;創業多了,2016年,全國平均每天新增登記企業1.51萬戶,比2013年改革前的這一數字翻了一番,各類創業創新主體呈爆髮式增長。“管”的成效也在逐日提升。比如,將多頭執法變為綜合執法,大大降低了重復檢查給企業帶來的負擔;改變過去“想查誰就查誰”的隨機式、選擇性執法方式,探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管模式,實行陽光執法。同時,“服”也在日新月異。比如,不少監管部門主動深入企業傾聽民意,服務變被動為主動;一些地方和部門建數據庫為企業提供精準服務;一些監管部門嘗試將審批事項搬到網上辦理,提升服務效率。

然而也應看到,“放管服”改革的紅利在一些地方並未得到應有釋放。比如,一些地方相關部門還存在“戀權”思想,在放權上小心翼翼、放得不夠徹底;一些地方和部門面對放權造成的管理難度提升,沒做好思想準備,不同監管部門數據不共用,形成政務信用資訊孤島,讓一些市場主體鑽了空子;有的地方在服務上還有待深入和提高。一些不合時宜的陳規舊制還沒有廢除、束縛企業創業創新的繁文縟節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全國一張“網”的建設速度和內容在不同省市之間存在較大差距。

讓“放管服”改革的紅利持續深入,需在思想上理順“放管服”之間的關係,在執行中把握好“放管服”之間的關係。“放管服”改革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需要,其中“放”是基礎,“管”是關鍵,“服”是支撐。“管”得好才能“放”得徹底,“管”不好“放”也會受限制。只有落實好放權的責任,把束縛創業創新的權力放開了,縮減了,將審批事項減少了,審批程式簡化了、審批條件放寬了,創業創新熱情才能被充分激活;只有堵住監管的漏洞,將監管水準提升了,事中事後的監管鏈條閉合了,才能防止“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痼疾再度發生;只有補齊服務的短板,服務跟上“放”和“管”的腳步,才能與“放”和“管”形成協調效應,通過服務為放權打“補丁”,增強放權的針對性,彌補監管的不到位,助推監管再上新臺階。

我們相信,只要“放管服”逐步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改革的政策紅利一定能得到持續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