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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試院:優先錄取與投檔無關

發佈時間: 2017-05-31 10:24:00  |  來源: 北京日報  |  作者: 北京日報  |  責任編輯: 劉攀

   高考錄取中的照顧類別一般有兩種,加分投檔和優先錄取。高考在即,市考試院日前詳解錄取照顧政策,明確加分投檔在投檔環節進行,優先錄取則在投檔後的高校錄取環節進行,這意味著“優先錄取”並非“優先投檔”。

  “加分投檔”並非“一加到底”

  市考試院表示,今年本市高招錄取照顧項目分為兩類,即加分投檔和優先錄取。

  加分投檔主要體現在投檔環節,即符合相關照顧條件的考生投檔前按高考總分(裸分)加上附加照顧分之後的分數與其他考生進行排隊再投檔,在每批次每個志願投檔前都是根據這一分數進行排隊,再根據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向高校投檔。

  但“加分投檔”並非“一加到底”。市考試院表示,所有照顧因素如何在高校錄取環節中體現由高校確定。高校錄取是否認可其加分,安排專業時是否考慮附加分,或考慮哪些照顧加分項目,必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規則,並按規則實施。

  今年本市“加分投檔”照顧考生包括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加20分投檔;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檔;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等六類考生可加5分投檔。

  部分照顧考生“加分”變“優先”

  今年,北京高考報名人數為60638人,比2016年減少584人。其中,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為54236人,報名參加高職單考單招的考生為6402人。

  本市少數民族加分政策今年縮緊,加分範圍僅限于“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中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這些考生可加5分,此項加分政策只適用於市屬高校錄取。往年本市高考加分考生中,少數民族考生佔比很高,政策調整後,享受加分的少數民族考生數量將減少。

  依據高招政策,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可享受“優先照顧”,即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優先錄取”與投檔無關

  有考生擔心,享受“優先錄取”照顧的考生會不會在投檔時佔得“先機”?市考試院明確,優先錄取是在投檔後的錄取環節進行,在投檔環節沒有照顧。這意味著“優先錄取”與投檔無關。

  “優先錄取”分為兩類。

  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優先錄取。符合這類照顧條件的考生,按有關高等學校投檔要求進行投檔後,高校對進檔考生中符合照顧資格的考生應予以優先錄取,且不應退檔。今年高招中,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等五類考生符合這一政策。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即考生被投檔到高校之後,如果一些考生條件相當(如相關考試成績、身體條件、獲獎情況等條件相同),而高校招生計劃不足不能被全部錄取時,高校應優先錄取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今年高招中,符合這一政策的考生包括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5A級青年志願者等。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可確定優先錄取的適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