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頭起舞,如何擔當
就新聞發佈工作與評估考核機制,看專家學者建言
5月23日公佈的對109家單位地區2016年度新聞發佈工作的評估考核結果,連日來引發公眾和業內專家關注。
在輿論的潮頭起舞,新聞發佈工作還面臨哪些問題和挑戰?新聞發佈“例行”起來難在哪兒?政府新聞發佈工作的評估考核如何更加科學有效?記者採訪了多位專家學者。
評估考核要從“關起門”到“打開門”,指標體系應更接地氣
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周慶安認為:“考核評估不僅是一種排名,更重要的是確定了新聞發佈的標準,告訴各部門什麼樣的新聞發佈是優秀的,發佈工作的努力方向在哪。”
“目前很少有國家能進行這麼大規模的新聞發佈工作評估。一些國家往往會針對某些專場發佈,或針對特定的部門、領導人的政治傳播活動進行相應的評估。我國新聞發佈工作的考核評估以評促建,能夠推動制度化建設。”周慶安説。
這些天,評估考核結果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指出,新聞發佈工作的考核結果似乎與公眾的預期不太一致。中國傳媒大學媒介與公共事務研究院院長、教授董關鵬説,公眾對新聞發佈的觀感大多來自這個部門的新聞發言人,可能會由發言人的表現而作出自己的評價,而工作評估需要建立綜合立體、可持續的評價體系,例如需要考量在一個部門,新聞發佈工作是否形成了制度、是否成為普遍共識特別是是否受到“一把手”的重視、是否形成可持續的實踐。
周慶安説,公眾通過媒體直觀感受到的往往是某個部門的發佈工作,制度化建設是考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完全是發佈工作的考核,所以考核評估結果可能和公眾個人化的感受有一些差距。
政府部門的評估考核一般要經歷兩個階段,先“關起門”考核,再“打開門”考核。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授孟建説,前者的考評有很強的工作性、專業性。後者應在將來逐漸引入媒體和公眾的意見。
“他評的指標體系將來可以更接地氣一些,把範圍擴大,更多地參考公眾的意見建議。”北京大學國家戰略傳播研究院院長、教授程曼麗建議,把政府部門、專家學者與公眾的評估評價結合起來,全面客觀地反映新聞發佈制度運作中的成績與不足。程曼麗認為,新聞發佈是要滿足公眾知情權,公眾的檢驗才是終極檢驗。進行評估考核時,要防止被考核部門做表面文章。
完善評估考核制度,不合格不達標應有責任追究機制
被考核的77個中央部門和單位中,僅有29個部門建立了例行新聞發佈制度,14個部門完成了“4·2·1+N”新聞發佈模式工作要求。還有一些部門發佈活動數量過少、“一把手”沒有參加新聞發佈會,有些依然沒有建立定時定點的例行新聞發佈制度。
對此,專家指出,黨的十八大後,“國務院各部門要建立健全例行新聞發佈制度”“原則上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新聞發佈會”等要求在2013年10月被寫入國辦的意見中,意見也對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出席國新辦新聞發佈會的頻次做了規定。就本次考核結果來看,落實情況尚不樂觀,仍有改進空間。
董關鵬認為,這次評估考核,可以倒逼政府新聞發佈工作動真格。“新聞發佈工作不是為了‘面子’和出名,不只是各部委、省區市的新聞部門一家的事,而是‘一把手’工程。”董關鵬説,在評估考核中,“一把手”是否參加全國兩會、國新辦和本部門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以及對部門新聞發佈工作的重視程度,都是重要指標。
“有的部門‘一把手’不重視,能不發言就不發言,得過且過,這種情形只能維持一時,不能長久。”程曼麗認為,隨著評估考核制度的建立,尤其是對落地效果的重視,不合格、不達標的新聞發佈機構或者人員,可能會面臨責任追究。
沒有永不犯錯的新聞發言人,公眾也應有容錯心態
在本次評估中,網路發佈、搜索指數等新媒體指標也被納入考核。孟建説,新媒體環境下的新聞發佈工作需要全方位、立體化、多層次地調動一切方法與媒體溝通、與公眾溝通。“各種渠道形式各有優劣,要打好新聞發佈‘組合拳’,新聞發佈會是主平臺、主渠道。”
董關鵬認為,新媒體環境下,政府新聞發佈的形式更加多元,但不能説有了新媒體發佈,例行新聞發佈會就可以不開了。“面對面的新聞發佈會既有直接的資訊傳播,又有你來我往的問答互動,永遠都是不可或缺的。”
業內專家表示,完善新聞發佈制度,關鍵在人,除了新聞發言人的能力素質,記者的提問品質、公眾的“容錯心態”同樣重要。
近年來,個別記者在發佈會上代表公眾提出的問題由於缺乏專業性、針對性,遭到公眾吐槽。“高品質的新聞發佈會需要有高品質的‘政媒互動’,這對記者在發佈會上的提問水準提出更高要求。”董關鵬説,“想要得到政府部門高品質的回應,記者提問首先得專業、有水準,能切中要害。”
國辦去年印發《關於在政務公開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政務輿情回應的通知》指出,“對出面回應的政府工作人員,要給予一定的自主空間,寬容失誤。”
孟建説,新聞事件特別是突發事件具有不確定性,新聞發佈工作也有一定的風險性,新聞發言人不可能永不犯錯,説錯了就及時更正,公眾也需要用寬容和理性的心態看待失誤,營造溝通的氛圍和對話的環境。
(記者 許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