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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幹部"甘受圍獵 權力任性誰監督

發佈時間: 2017-05-17 15:54:47  |  來源: 半月談網  |  作者: 胡錦武  |  責任編輯: 曾志

    原標題:“三特幹部”甘受圍獵: 權力任性誰監督

  江西九江市委原常委、共青城市委原書記黃斌與萍鄉市政協原副主席、湘東區委原書記曹光亮先後因腐敗問題落馬。他們臺上台下上演“兩面人生”、本人及家人甘受圍獵、權力任性惡果連連……透視兩名落馬廳級官員的貪腐軌跡,諸多特點如出一轍,暴露的問題發人深省。

  三特幹部?兩面官員!

  黃斌自2006年以來先後擔任九江市廬山區委副書記、代區長,修水縣委書記,九江市委常委、共青城市委書記等職務,今年初被江西省紀委宣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曹光亮2016年3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機關。

  經審查,黃斌在修水縣、共青城市擔任領導幹部期間,違規選拔任用幹部;濫用權力,違規決策,以工業用地價格為某公司配套商住用地並收受其鉅額錢財,違規干預紀委辦案;收受多名下屬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錢財,且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

  辦案人員透露,與黃斌同樣貪婪的曹光亮從幹部任用、安排轉編,到插手企業徵地拆遷、工程款結算,斂財的觸角也不斷延伸。他甚至在幹部任用時“明碼標價”:想在哪個崗位任職,必須送一定數額的錢財作為“感謝費”。“用人唯錢、辦事唯錢”成為曹光亮的行事準則。

  在幕後瘋狂撈錢的同時,黃斌與曹光亮不約而同地在臺前扮演著另一種光輝形象。

  黃斌曾被人稱為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幹事,特別有激情的“三特幹部”,其貪腐落馬,讓當地一些黨員幹部大感“意外”。“他平時吃飯交伙食費、用車交油費、不接受吃請煙酒。”不少與黃斌共過事的幹部反映,黃斌在工作中表現得非常敬業,很有幹勁,“五加二、白加黑”,常常晚上開會,甚至開到淩晨一兩點。他還常到一線去解決問題,給人以嚴謹的假像。

  據了解,黃斌貪腐手段非常隱蔽,往往“邊受賄邊上交,收大的交小的,收現金交物品”,並且“連續收,不間斷交”,所收受房産也轉移至三代以外旁系親屬名下。

  萍鄉市湘東區很多幹部也反映,曹光亮平時留給別人的印像是“沒有領導架子,很隨和、好説話”。辦案人員説,曹光亮身不正行不端,自然對下屬犯了錯誤不敢批評,工作不力不敢問責,這才是他“為人隨和”的真正原因。

  縱容家人,甘受圍獵

  “悔恨沒有秉持好家風,悔恨對被人圍獵的警惕性不夠,悔恨親屬打著旗號插手工程……”黃斌在懺悔書中説,自己説到底還是缺乏對黨紀國法的敬畏之心。據了解,黃斌平時最愛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打著招商的名義與公司老闆在一起,收受公司老闆鉅額賄賂。

  而對曹光亮的圍獵,常常是從牌桌上開始的。據辦案人員介紹,一些商人獲知曹光亮有打牌的嗜好後,想方設法成為他的“牌友”,並在牌桌上送牌資、套近乎,再利用曹光亮手中的權力謀取不正當利益。

  美色也是圍獵腐敗官員的“必殺技”。據江西省紀委通報,黃斌違反生活紀律,與2名女性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而曹光亮同樣與數名女性有著不正當關係。

  辦案人員透露,曹光亮案發,與情婦們“步步相逼”有很大關係。“我一開始認為作風問題是‘小節’,無傷大雅,不曾想包養情婦帶來的並發癥,使我招架不住,一步步滑向違紀違法深坑。”曹光亮説。

  與此同時,黃斌與曹光亮的家屬也成了被圍獵的重點對象。

  據了解,黃斌的妻子與一些老闆打得火熱,大肆收受他人錢財,社會上人送外號“葉姐”。曹光亮的父親在湘東區被稱作“曹老爺子”,是各個鄉鎮“自來熟”的常客。“曹老爺子”在伸手要點煙酒之外,還打著兒子的牌子插手工程,經常提醒鄉鎮幹部多到他那裏“彙報彙報工作”。對於家屬的行為,黃斌與曹光亮均心知肚明,卻不加制止。

  “玩牌成了我走向違法犯罪的媒介和催化劑。”曹光亮在懺悔書中説,與他有不正當經濟往來的主要角色,無不是從打牌開始和他稱兄道弟,繼而狼狽為奸,損公肥私。

  “親屬打著旗號插手工程,干預政事,使權力異化,造成極壞影響。”據黃斌交代,他的姨妹夥同他人參與工程,插手項目,干預招投標,妻子知情也不制止,還暗中幫忙向有關領導打招呼。

  辦案人員認為,一些貪腐官員不僅自己腐敗墮落,還縱容、默許親屬利用自己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實際上是讓親屬為其“代言”,大搞權錢交易,帶壞了黨風政風,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權力任性,禍害一方

  辦案人員剖析發現,黃斌、曹光亮二人在權力使用方面均任性霸道、獨斷專行,甚至連基本的組織紀律都熟視無睹。

  湘東區曾經流傳著這麼一種説法:“想在湘東辦事,沒有曹光亮點頭不行。”後經查實,在幹部提拔使用時,曹光亮常常繞開組織部門工作人員,悄悄地找“信得過的人”來操辦。

  上樑不正下樑歪。在曹光亮的引導下,湘東區人事安排“潛規則”盛行,“錢”字開路大行其道。安排幹部不講工作、不看成績,只看誰有關係、看誰敢送錢。

  而據辦案人員透露,在幹部任用上,黃斌也是如此,既不事先與領導幹部溝通,也不事先徵求分管領導的意見建議,常常違規提拔重用幹部。“我甚至提拔接受黨內警告處分的幹部。”黃斌案發後交代説。

  共青城市一位與黃斌共事多年的領導説,黃斌“不愛抓黨建,喜歡抓城建”,而且經常到工地現場指揮,不經法定程式就隨意增加政府投資工程預算。

  黃斌“愛抓城建”還體現在用人導向上。他在共青城工作期間,大會小會都表揚拆遷幹部,提拔重用的大多數都是拆遷幹部,導致全市年輕幹部紛紛向組織申請去徵地拆遷。

  黃斌曾“驕傲”地説,他在共青城拆了100萬平方米,建了150萬平方米。他的蠻幹,導致這個人口僅7萬的小城,房地産庫存巨大、小區入住率極低。黃斌到任共青城時,政府財政存款有12億元,3年後黃斌離任時,政府負債高達79億元。

  “治理腐敗的根本,在於規範權力運作、防範權力濫用。”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教授陳勝華認為,當前針對“一把手”的監督形式很多,如黨內監督、行政監督、法律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等,但監督機制效能不高,應通過完善對“一把手”的考核機制,充分反映群眾的意志,促使他們對人民負責。(半月談記者 胡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