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今日(16日)發佈2017年4月和1-4月全國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空氣品質狀況。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測司司長劉志全介紹,4月,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3.6%,同比提高1.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PM10濃度為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6%。1-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4.1%,同比提高1.0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PM10濃度為9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
4月,74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的後10位城市(從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邯鄲、太原、唐山、鄭州、邢臺、石家莊、保定、天津、濟南和衡水市。1-4月,後10位城市依次是:邯鄲、石家莊、邢臺、保定、太原、西安、烏魯木齊、唐山、鄭州和衡水市。
4月,74個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的前10位(從第1名到第10名)城市依次是:海口、珠海、深圳、烏魯木齊、拉薩、貴陽、麗水、舟山、中山和張家口市。1-4月,前10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薩、舟山、惠州、深圳、麗水、珠海、福州、台州和貴陽市。
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0.5%,同比提高16.5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2%;PM10濃度為1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9%。1-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6.7%,同比下降1.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7%;PM10濃度為1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2%。
北京市4月優良天數比例為73.3%,同比提高20.0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1%;PM10濃度為1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5%。1-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0.8%,同比下降2.8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8%;PM10濃度為10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3%。
長三角區域25個城市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6.9%,同比下降10.1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濃度為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1-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3.8%,同比提高4.9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PM10濃度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4%。
珠三角區域9個城市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4.8%,同比下降13.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5%;PM10濃度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4%。1-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8.7%,同比下降7.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6%;PM10濃度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6%。
京津冀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聯合研究總體專家組介紹説,與去年同期相比,2017年3月和4月全國空氣品質呈明顯改善趨勢,優良天數連續兩個月同比提高,PM2.5濃度分別同比下降17.2%和4.8%。但受1-2月擴散氣象條件極端不利、PM2.5濃度同比大幅升高影響,1-4月我國部分區域和城市PM2.5平均濃度與去年同期相比仍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