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班幹部前,給“選民”送零食拉票;有了“記名字”的權利,就公報私仇、欺上瞞下;逢年過節,先“打點”好班長和重要班幹部……調查發現,這樣存在於小學生中的“小腐敗”,並不鮮見。更令人擔憂的是,有小學生小大人似的表示:選誰不是選,幹嗎不選給我送零食的?跟你鬧彆扭,我不記你的名字記誰?班長手握“大權”,誰不想結交?
遏制“小腐敗”,難與不難,老師是關鍵。作為班級“無上權力”的擁有者,班主任是規則的實際制定者和運作者。比如,老師篤信“學生自治”,對“拉票賄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認為這是學生人氣高低的體現,“民主選舉”何來真民主?反之,如果老師剛正不阿,明令叫停,又有誰敢“頂風作案”?説到底,孩子是成人的鏡子,老師那裏開一條口子,學生就有無數可以鑽的空子;老師言傳身教,秉持公正,學生自然會向老師“看齊”,在增長真本事上下功夫,對“歪門邪道”避之唯恐不及。面對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尚未成型的學生,老師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有著格外深遠的意義和影響。作為老師,應本著對孩子、對家庭、對國家民族未來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小腐敗”的危害性,將其消滅在萌芽之中。
治理小學生的“小腐敗”,家長也責無旁貸。常言道,身教重於言教,有的家長當著孩子的面口無遮攔,炫耀自己的關係學、厚黑學,導致説者無心,聽者有意;有的家長生怕孩子吃虧,逢“班級大選”,主動幫助孩子分析“選情”,提供資助,有意無意中,把社會上的不正之風引入校園;也有的家長迫於無形的壓力,身不由己地容忍甚至參與到孩子的“腐敗”之中……結果,老師課堂上的正確引導,卻被某些家長有意無意的言行瓦解。
小學是孩子融入社會的起點,小學生的“小腐敗”不是小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説,也應將“小腐敗”消滅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