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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校園貸事件何時休?加大懲處力度刻不容緩

發佈時間: 2017-04-11 10:16:45  |  來源: 人民網-輿情頻道  |  作者: 徐徵  |  責任編輯: 郭天虎

近日,多起不良校園貸事件併發,一則是關於上海大學生小侯為了緩解手頭緊張而向高利貸借款4萬元,陷入高利貸圈套,半年後欠下貸款100萬元的報道;一則是在廣東務工武先生的兒子大四期間向多個互金平臺和借款公司借款,貸款年化利息均超36%,部分甚至高達2000%以上。不良校園貸事件屢見報端,被關注熱度本就持續不減,此次事件涉及數額之大,更是迅速吸引輿論聚焦。

人民網輿情監測室數據顯示,截至4月5日9時,有關“校園貸學生”的新聞達5265篇,微網志446條,微信1253篇,報刊文章81篇。

輿情脈絡

多起不良校園貸事件輿情走勢圖

輿情發酵:3月30日,《南方都市報》發佈題為《借款4萬元,半年後要還100多萬元--高利貸套路太深層層套住大學生,多數貸款年化利息超過36%,個別高達2000%以上》的文章,報道了兩起關於大學生因遭遇校園高利貸而陷入水深火熱之中。該內容使得不良校園貸相關問題又一次成為公眾關注焦點。輿情迅速發酵。

輿情高漲:3月30日起,新華網、中國網、網易新聞等相繼轉載相關文章併發表評論,促使輿情不斷發展至高潮。評論關注點集中在:1。不良校園貸虛假宣傳;2。不良校園貸出現的套路問題;3.應為大學生普及金融有關知識等。

輿情持續:儘管在集中報道後輿情呈現回落趨勢,但是關注不良校園貸整治問題的內容仍是輿論討論的重點,促使輿情持續發展。

輿情反饋

對不良校園貸整治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緩。長江網評論稱,校園高利貸問題由來已久,引發了廣泛關注。從高額罰息到暴力催收,本來是緩解大學生燃眉之急的校園貸卻成為高利貸及各種違法犯罪滋生的溫床。不良校園貸,讓不少學生苦不堪言,隨著惡性事件的不斷發生,“高額利息罰款”“虛假惡意註冊”、再到非法暴力催收、學生跳樓自盡等,一次又一次刷新著人們的道德底線。種種跡象表明,對其開展整治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緩。

遏制不良校園貸,建立正規合法的校園信貸業務。每日經濟新聞評論稱,大力整肅網際網路金融市場、建立大學生徵信制度、加強校園信貸監管等。在一方面是清理整頓之時,更需要從另一方面對行業進行規範。同時,有關部門應該對校園信貸業務實行準入制,監管機構制定業務準入門檻,對業務資格進行審批。還要開展校企合作,讓校方對本校學生的信貸需求進行調研摸底,掌握情況,大力開展相關金融知識的普及,然後引入正規合法具有業務資質的校園信貸機構進行合作,設計産品匹配需求,達到一種安全的供需平衡。

對不良校園貸等借貸亂象堅決説不。凱迪社區評論稱,從個人的角度出發,一些借款人並非沒有責任。比如明知道不妥不合法,依然借款;比如因虛榮心導致花費大,從而有了貸款需求;比如法律意識淡漠,一步步中招卻渾然不覺等。但處在整個兒社會和民間借貸管理等角度講,一些地方高利貸橫行,包括校園已經成為高利貸的重災區,其中多夾裹著違法甚至是嚴重的暴力犯罪、權力保護傘等問題。上海大學生小侯的遭遇不是個案,類似案件背後的借貸亂象,更已經不是個別現象。不能止于鬧大一起,才重視一起;爆發一件,才嚴懲一件。想辦法打擊非法借貸,特別是夾裹著暴力追討甚至黑社會性質的高利貸,迫在眉睫。

網民觀點

必須嚴懲不良校園貸現象(46%)

@jingjing地望著:高校應該依託相關職能部門,把對不良校園貸業務的監管當成常抓不懈的重點工作,堅決將不合規的貸款公司清理出校園。

大學生應加強自身的防範意識(36%)

@有一天我們都會老:類似事件已經不是一次發生,很多原因在於某些大學生經不起誘惑,在利益面前失去了自我判斷意識。因此,不妨加強大學生的自我防範意識,或許可以事半功倍。

質疑校園裏頻繁出現不良校園貸市場的原因(10%)

@我是一隻獨翅小鳥:校園本應該是一個安靜、安全的環境,但是為什麼會出現不良校園貸呢?僅是因為大學生為了滿足自己的消費嗎?

輿情觀察

據人民網監測室不完全統計,2016年至今有關校園貸內容的新聞達15余萬篇,微網志近2.5萬條,微信近6.7篇,報刊相關文章近6000篇。由此可見,關於不良校園貸的問題輿論關注度持續不減;且從本次事件來看,自3月31日達到輿情高峰後輿情熱度雖有回落,但相關不良校園貸的整治、處理等問題仍舊不斷被輿論關注。

一方面,由於大學生群體的收入和消費不成正比,金融風險防範意識薄弱,常會誤入不良校園貸帶來的陷阱當中。所以,網路貸款在大學生群體中迅速被接納,給一些需要資金的學生提供了便利。但是,一些不良校園貸平臺利用部分大學生存有非理性消費的行為,打著“多分期,低利息”的幌子,吸引學生貸款,誘導學生過度消費,甚至陷入高利貸陷阱,進而會發生“欠款跳樓”“裸條借貸”“暴力催收”等現實悲劇。使得本來是緩解大學生燃眉之急的校園信貸,卻成為了高利貸及各種違法犯罪滋生的溫床。

另一方面,不良校園貸事件的發生源於校園信貸業務尚有漏洞,致使一些不良金融從業者盯上大學生群體涉世未深這塊蛋糕。輿論對這種行為的痛恨,使得事件曝光後迅速被聚焦。

可以看出,解決不良校園貸問題並非朝夕之舉,如何界定正規校園信貸業務和不良校園貸、校園高利貸的區別,如何防止再有大學生“羊入虎口”,如何有效避免類似事件繼續發生,這就需要有關部門合力,建立長效機制。

首先,司法機關介入,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嚴查違規放貸、暴力催債的不良校園貸行為,並追究放高利貸者的法律責任。在不良校園貸猖獗發生的當下,僅憑學校和社會的力量已經不足以徹底遏制不良校園貸事件的發生。因此,司法機關應強制介入,從法律的角度對損害大學生利益的行為嚴懲不貸。在此次曝光的多起校園貸事件中,輿論期待有關部門能儘快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

其次,校園信貸業務、教育部門和高校自身可根據大學生需要,助推小額貸款項目等。構建大學校園安全環境,不僅是學校本身的責任,也是社會的責任。在不良校園貸現象屢禁不止的當下,面對大學生介乎學校與社會過渡的重要階段,更需要社會各界的相互配合。加之,目前正規校園信貸業務的有效服務不足,為非法校園貸行為的滋生提供了空間。因此,若校園信貸業務、教育部門和高校自身能根據大學生具體情況,建立合理的小額貸款項目等,可解決大學生的燃眉之急。

第三,增強金融知識教育,加強大學生抵制不良校園貸的預警意識。學校、家長等應幫助在校大學生樹立合理消費觀,幫助其有效抵制外界誘惑。首先,量入為出,適度消費。作為大學生,應該具備一定的消費認知,而不能一味地盲目跟從,做超出自己消費範疇的行為。其次,樹立正確、健康的消費心理,堅持從個人實際需要出發,理性消費。再次,必須提升大學生的預警能力。不良校園貸的宣傳多以學生盲從的消費和懵懂的借貸心理進行誘騙;故意宣傳“零首付”“零利率”等字眼,隱瞞真實利率;還可能存在“拉人頭”的推廣方式,使大學生遭遇“利滾利”的高利貸、暴力催收、洩露個人隱私等風險。只有充分認識,才能有效規避。有業內人士建議,學校宣傳、財務、網路、保衛等部門應密切關注網路借貸業務在校園內拓展情況,禁止未經學校批准的機構在校園內開展校園信貸宣傳活動,或以兼職名義拉攏學生充當業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