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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法院批准逮捕樸槿惠 可能判10年或以上監禁

發佈時間: 2017-03-31 10:01:23  |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 耿學鵬 杜白羽  |  責任編輯: 宗超

3月31日,南韓前總統樸槿惠離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前往看守所。據韓聯社31日報道,南韓法院決定批捕前總統樸槿惠。新華社/紐西斯通訊社

南韓法院31日淩晨簽發對前總統樸槿惠的逮捕令,樸槿惠隨即被移送至首爾看守所。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地時間31日淩晨3時10分左右簽發逮捕令。法院在一份聲明中説,考慮到檢方提出的樸槿惠涉嫌罪名以及樸槿惠“銷毀證據的可能性”,法院予以批捕。

約一個小時後,一輛黑色轎車把樸槿惠從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移送至首爾看守所。

樸槿惠30日上午抵達法院,出庭接受逮捕令簽發前的審問。庭審持續近9個小時後於當晚19時左右結束。樸槿惠被移送至法院對面的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過夜”,等待法院裁定結果。

從出庭到被移送看守所,樸槿惠對媒體記者未發一言。一名法院人員向媒體透露,樸槿惠、她的兩名律師以及6名檢察官出席了庭審。

據悉,法院簽發逮捕令後,檢方有最多20天時間繼續調查,最終將正式起訴樸槿惠。

南韓檢方認為樸槿惠涉嫌濫用總統職權、受賄298億韓元以及洩露機密等13項罪名,于27日決定向法院申請批捕。南韓媒體預計,如果受賄相關罪名成立,樸槿惠可能被判10年或以上監禁。

樸槿惠是繼盧泰愚、全鬥煥之後,第三名被批捕的南韓前總統。南韓憲法法院10日通過針對時任總統樸槿惠的彈劾案,樸槿惠成為南韓歷史上首名被彈劾罷免的總統,失去司法豁免權。樸槿惠21日接受了檢方長達21小時的當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