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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資本金注入採取三種方式

發佈時間: 2017-03-30 11:46:00  |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王瑞芳  |  責任編輯: 王瑞芳

財政部印發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暫行辦法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日前印發《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規範和加強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管理。《辦法》明確,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對象主要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簡稱投資運營公司)和中央企業集團(簡稱中央企業),除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和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外,主要用於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其他支出。其中,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採取向投資運營公司注資、向産業投資基金注資以及向中央企業注資三種方式。

根據《辦法》,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是指用於支援投資運營公司和中央企業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國有企業存在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彌補國有企業改革成本等方面的支出。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實行專項資金管理,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商相關部門制定。

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是指用於引導投資運營公司和中央企業更好地服務於國家戰略,將國有資本更多投向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資本性支出。注入的三種方式具體包括:一是向投資運營公司注資,主要用於推動投資運營公司調整國有資本佈局和結構,增強國有資本控制力;二是向産業投資基金注資,主要用於引導投資運營公司採取市場化方式發起設立産業投資基金,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領社會資本更多投向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産業、生態環境保護、科技進步、公共服務、國際化經營等領域,增強國有資本影響力;三是向中央企業注資,主要用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精神,由中央企業具體實施的事項。

《辦法》要求,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應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銜接,避免與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支出交叉重復,其支出方向和重點,應當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需要以及不同時期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任務適時進行調整。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應當實施績效管理,合理設定績效目標及指標,實行績效執行監控,開展績效評價,加強評價結果應用,提升預算資金使用效益。

《辦法》還對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的預算編制和批復、預算執行、轉移支付、決算、績效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記者 吳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