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新頒布的《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56號),文化部加強藝術品市場監管,指導監督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加強藝術品市場案件查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近日,文化部公佈了首批藝術品市場行政處罰案件,北京海藝會文化藝術有限公司、連雲港市偉奇諾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等8家單位因違反《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被有關地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依法查處。
記者從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獲悉,近年來,藝術品市場內容違規問題、制假售假問題等時有發生,2016年,文化部修訂出臺了《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建立了內容準則和明示擔保、盡職調查、信用監管等制度,做到明碼標價,資訊全面真實,交易記錄保存完整,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促進公開透明交易,為藝術品市場規範發展奠定了法治基礎。為貫徹落實《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文化部專門舉辦了培訓座談會,並專題部署了藝術品市場案件查處工作。
本次公佈的藝術品市場案件主要有以下違規情形:
一是經營含有禁止內容或偽造的藝術品。如北京市海藝會文化藝術有限公司開辦網站,經營含有禁止內容的藝術品8件,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依法沒收非法藝術品,並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遼寧省鐵嶺市陳某某經營古代槍頭、綠松石、紅山文化挂件等偽造藝術品,遼寧省鐵嶺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依法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是經營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動物、植物、礦物、金屬、化石等為材質的藝術品。如遼寧匡騏藝術品有限公司經營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化石為材質的屏風等藝術品,遼寧省瀋陽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依法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是擅自銷售或者利用其他商業形式傳播未經文化行政部門批准進口的藝術品。四川省成都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文化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分別依法給予深圳市小城堡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連雲港市偉奇諾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是未標明所經營藝術品的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狀況和銷售價格等資訊。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江蘇省常州市文化行政綜合執法支隊分別依法給予上海法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常州市盤古藝術品有限公司罰款的行政處罰。
五是未按規定保留與交易有關的原始憑證、銷售合同、臺賬、賬簿等銷售記錄。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文化市場執法局依法給予濰坊宸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罰款的行政處罰。
據文化部文化市場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公佈的首批藝術品市場案件是貫徹落實《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具體舉措。下一步,文化部將繼續加強藝術品市場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對藝術品市場實施全領域內容監管,加強行政指導和執法服務,指導監督行業依法依規經營。同時加強政策法規宣傳,依法查處違規經營行為,進一步規範藝術品市場經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