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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不能成了“無人管”,監管不意味著打壓

發佈時間: 2017-03-22 08:23:32  |  來源: 解放軍報  |  作者: 魏寅  |  責任編輯: 郭天虎

當解放軍報3月22日消息,當前,無人機不僅在巡查交通、測繪地形、農田管理等領域大顯身手,也在個人愛好者中不斷掀起一浪高過一浪的“飛行熱”“航拍熱”。然而,隨之而來的問題也日漸凸顯:無人機侵入軍事地域、干擾軍用飛行器正常飛行、航拍“偷窺”國防設施、洩露國防機密等事件不斷增多。如果不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後果不堪設想。

針對無人機“黑飛”現象,在日前結束的全國兩會上,多位軍地人大代表紛紛建議“加強無人機管理”。如何加強軍地協同,研究切實管用的辦法,嚴防不明飛行器闖入要害敏感區域,是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的重要課題。

盤旋在軍營上空的“黑飛”不是始自今日。據報道,早在2012年,海南一家企業私自組織飛行活動,就嚴重干擾了駐地軍機訓練;僅2016年下半年,某艦隊就處置了7起無人機拍攝涉軍影像的事件;今年1月,又連續發生兩起地方人員使用無人機擅闖軍事禁區拍攝涉軍視頻事件。“黑飛”事件頻發,不僅説明問題的日益嚴重,也從另一個角度説明瞭監管之難。

無人機監管並非完全無法可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通用航空飛行任務審批與管理規定》指出,有航空器進入空中禁區執行通用航空飛行任務,從事涉軍設施的航空攝影等情況,必須辦理任務申請和審批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也有相關規定:禁止對軍事禁區進行攝影、攝像、錄音、勘察、測量、描繪和記述,禁止航空器在軍事禁區上空進行低空飛行。擾亂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管理秩序和危害軍事設施安全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儘管如此,目前“黑飛”仍然是一種難發現、難阻止、難問責的行為。無人機往往尺寸較小,其中不少是由塑膠、玻璃纖維等非金屬材料製造,因而對其探測和預警的難度較大,一旦發現,又要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去查證。申請無人機合法飛行,審批時間較長、手續較為複雜,所以許多發燒友寧願“黑飛”也不願提出申請。此外,我國尚未建立無人機實名登記制度,不管無人機有沒有提出飛行申請,因為缺少登記,都難以對機主追查問責。當前,雖然一些無人機廠商設置了禁飛區,但網上又有個別商家專門提供禁飛區的“破解”服務。一些用於驅趕無人機的專業裝備如“電磁槍”等,雖已在部分地區應用,但造價較高,目前難以得到大面積推廣。

無人機適飛的低空空域,是國家的重要戰略資源,是軍用航空和通用航空的主要活動區域。要保證飛行安全、減少失泄密隱患,就必須規範空中秩序。因此,進一步完善法規制度、開展普法宣傳、加強執法力度,任重而道遠。目前,從無人機的品質管控,到從業人員的準入條件,再到使用者的飛行資質等,仍存在不少制度空白,應當儘快建立健全對於不同級別、不同用途無人機的監管體制和規則。比如,有專家指出,對於無人機製造,可以設立準入門檻和産品備案制度,規範産品性能要求;在無人機中預置身份識別晶片,接入行動通訊網路,實現實時可控;在軍事管理區等敏感地區建立“電子圍欄”,阻止“黑飛”進入相關區域。

無人機作為一種新興的科技産品,對之“監管”不意味著“打壓”。事實上,只要合理統籌資源,發掘無人機在軍事領域和國家安全領域的潛在效用,無人機也可成為軍隊演訓的“磨刀石”、軍隊的“千里眼”“順風耳”。日前,四川某預備役高炮師依託地方資源,將無人機愛好者編入預備役,組建“空中輕騎兵”飛行大隊,並與高炮、陸航等兵種部隊展開對抗訓練,既磨練了部隊的快速反應能力,又為航模愛好者提供了一個小試身手的平臺,這也從全新的角度,為我們提供了一個變“害”為“益”的思路。

(原題為《無人機不能成了“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