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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將加快工資立法 懲治拖欠工資行為

發佈時間: 2017-03-16 09:28:30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作者: 吳濤  |  責任編輯: 郭天虎

資料圖:2016年1月份,北川法院為農民工討薪,145萬工資集中兌付,執法人員正在清點成捆的鈔票。中新社記者 楊勇 攝

中新網北京3月3日電(吳濤)近日,《“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發佈,《規劃》專設“基本勞動就業創業”一章,對推進基本勞動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均等化做了詳細部署,提出了10項服務,具體包括: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創業服務、就業援助、就業見習服務、大中城市聯合招聘、職業技能培訓和技能鑒定、“12333”人力資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熱線電話諮詢、勞動關係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

其中,《規劃》提出,完善勞動用工制度,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和工資支付保障長效機制。

據了解,為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明確政府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管理職能,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增強工資支付規範的可操作性,明確侵害勞動者工資報酬權益的違法責任,震懾拖欠工資行為,有必要儘快起草頒布《企業工資支付保障條例》。

至於為什麼要加快工資立法?據了解,現行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頒布于1994年12月8日,其中一些內容已不適應現代企業工資收入分配製度的客觀需要;另一方面,現行規定的內容過於原則化,操作性不強,由此産生了許多有關工資報酬的勞動爭議。特別是拖欠、剋扣職工工資的問題仍時有發生,成為影響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

2016年,全國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為372.2萬名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350.6億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採取以下措施,進一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整治力度。全面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督促各類企業嚴格執行按月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規定,在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推進銀行代發工資等制度,健全企業欠薪失信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