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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旺蒼縣檢察院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發佈時間: 2016-09-12 10:41:38  |  來源: 四川線上  |  作者: 周平  |  責任編輯: 孫宇

原標題:旺蒼檢察院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滿足群眾知情權、監督權

“檢察機關不能神秘化,要敢於發聲,善於發聲,不斷增強檢察工作的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近日,四川廣元旺蒼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鄧海國在談到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時如是説。

記者了解到,此次旺蒼縣人民檢察院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明確了新聞發言人的産生構成和工作職責,對新聞發佈的內容和形式也作出了具體要求。“在內容上,要圍繞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先進典型、重大活動、特色工作等內容做好常態化資訊宣傳,圍繞重特大犯罪案件、重大突發性事件做好專題性法律宣傳,圍繞群眾關切、社會輿論做好輿情引導宣傳。”鄧海國説介紹説,在形式上,要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新聞通氣會、接受媒體專訪、答覆問詢、網路互動等方式,向新聞媒體和社會大眾介紹立場觀點、法律法規、工作舉措等資訊。

此外,旺蒼縣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制度在新聞發佈的管理上,也作出了具體安排。明確了政治處協調推進、審核把關的主體責任,明確了各內設機構資訊撰寫、定期報送的工作職責,明確了召開新聞發佈會的報請審批、組織實施的程式規範。同時,還規定新聞發言人要嚴守宣傳紀律和檢察工作紀律,未經批准或授權,不得隨意更改發佈會內容,做超出發佈範圍的解釋、説明及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