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歐洲為何鮮有景點“宰客”
2016-08-31 09:41:05 | 來源: 新京報
歐洲旅遊管理部門對旅遊公司的監管十分嚴厲,一旦有顧客投訴成功,旅遊公司往往要賠付很高的罰款。
近年來,我國熱門旅遊景點的“宰客”事件頻頻發生,其中三亞、青島和東戴河等海濱景區發生的性質惡劣的事件甚至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從新聞中我們看到,一些攬客、宰客者的行為幾乎與黑社會無異;而一些中國人又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慣性思維,總是本著“破財消災”的原則去處理這類事件,這導致了不法現象進一步被縱容。若沒有社交媒體,恐怕這一現象至今仍無法受到充分重視。
以我在歐洲生活的經驗來看,同樣是旅遊資源豐富的地區,歐洲國家旅遊業的宰客現象便較為少見。我想,這主要是由兩方面的原因決定的:充分的市場競爭和嚴格的監管。例如,在北愛爾蘭首府貝爾法斯特,便同時有超過10家旅遊公司經營從市區到著名旅遊景點“巨人之路”的一日遊線路,由於競爭激烈,各家的定價最終均十分接近,既符合市場規律,又預留了穩定的盈利空間。
由於這條線路十分成熟,誰都不敢貿然加價,因此各家最終拼的就是服務,誰的服務週到細緻,誰便更受遊客青睞。因利潤空間有限,為節約成本,絕大多數旅遊公司甚至不配備導遊,只由大巴司機一人完成全部的陪同工作。而當地旅遊管理部門對這些公司的監管十分嚴厲,一旦有顧客投訴成功,旅遊公司往往要賠付很高的罰款。
至於在旅遊體驗極佳的北歐小國冰島,首都雷克雅未克附近的“黃金旅遊圈”的路線經營更是相當成熟,二十余家旅遊公司在這條線路上展開激烈的競爭,這使得冰島這個將旅遊業視為一項支柱産業的國家幾乎從未因“宰客”而導致形象危機。
對旅遊業而言,充分的市場競爭是良好秩序的前提,而嚴格的部門監管則是維持秩序的保障,兩者缺一不可。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國內遊客遇上了“被宰”的經歷,時常會出現“投訴無門”的狀況,最後只好求諸網路輿論,將此事鬧成旅遊景區的“醜聞”,問題方可得到解決;但在歐洲,旅遊業的投訴渠道往往十分暢通,即使遊客遇到了令自己不悅的事,也能立即找到排解的管道,以合理的渠道將問題解決,“危機”自然也無從談起。
當然,決定旅遊市場規範與否還有一個重要因素,那就是遊客自身的權利意識。在大多數人奉行“息事寧人”原則的前提下,提升旅遊行業的可見度只能由極少數“愛較真兒”的遊客以較為極端的方式去完成,這不僅無益於健康行業生態的形成,而且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們在追求現代社會的市場秩序和法治環境的同時,也不應當忽視對自身觀念的“改造”和“轉化”。中國文化是富有人情味的,但在旅遊業的發展和管理過程中,不妨學學歐洲同行的“殘酷”和“冷峻”。(常江)
作者: 常江 | 責任編輯: 孫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