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要尊重民族傳統文化的原真性
2016-08-23 09:35:08 | 來源: 中國網民族頻道
在當今的網路時代,人們通過qq、微信、各種網站資訊的傳播,以最快的速度把各個地方發生的事件傳播出去,極其發達的電子通訊設備在各種新聞傳媒的過程中,都會因為報道者自身的文化素養和接收教育的程度不同,在編寫和發送資訊時總是帶著一定的個人情緒或喜好偏向,從而誤導了人們對事實真相的了解。為此,筆者擬以近兩年來在貴州少數民族地區出現的一些網路報道失實問題為例,就新聞媒體如何實事求是地報道民族傳統藝術的原生性文化問題,談談自己的一些認識和體會。
一、尊重事實、嚴以用權:地方新聞媒體不可濫用職權歪曲事實
2015年9月22日中國苗族青年網發佈了一則以《三都開端大典諸多報道失實:記者採訪不“貼近”事實導致張冠李戴》的新聞評論,該文稱“2015年9月20日,三都水族自治縣舉行了水族開端大典,應水族人民的邀請和政府部門的號召,苗族同胞1000多人參加了《苗族千人踩月亮》、《苗族古瓢舞》開幕式節目演出。為了這次水族盛典,1000多苗族同胞丟下秋收農忙,棄下老小家務,首頂烈日雨淋,打地鋪睡地上,積極排練節目。開端大典表達了三都民族大團結,生動宣揚文化大繁榮,然而,卻有媒體記者報道嚴重失實,張冠李戴,把苗族説成水族,無視苗族人民的情感表達,從這些報道,可以看出記者失責,失卻職業良心。”文章後面附上報道失實的一些圖片和文字。生活在這個地域的記者並不是不知道苗族與水族在傳統服飾上的明顯差別,而是在文字表達上歪曲事實,自然引起當地苗族的反感和網路上的批評。無獨有偶,近日黔南某新聞媒體據説為了州慶活動的需要到三都縣拍攝《苗族踩月亮》節目時,媒體中的某主任非要當地人認可承認《踩月亮》這個蘆笙舞曲是吸取水族文化發展起來的,這一提法自然又遭到了來自當地苗族的極力反對。我們知道,苗族蘆笙是苗族幾千年來的傳統藝術文化,在水族語言中稱蘆笙為“補繆”,翻譯成漢語即為“苗族音樂”之意,但作為地方新聞媒體的採訪報道者,不尊重事實,這些做法都會影響到原本和睦相處的民族團結,也是值得我們反思的。
二、符號與傳媒:在相關州慶和縣慶活動裏應當關注的問題
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文化符號,如頭飾、服裝、舞蹈、音樂、建築等等,各具特色。一些文化符號由於各個民族之間長期互相往來,也會存在一定的交叉性,如民族建築文化、民族節日等,我們在傳媒報道中都必須實事求是。2016年對貴州的民族自治地方來説,是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州60週年以及三都水族自治縣縣慶60年,因而在民族符號與傳媒報道中要客觀對待,不可隨意歪曲民族傳統文化的原真性。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境內除了漢族外有布依族、苗族、水族、瑤族、毛南族五個世居的少數民族,而三都水族自治縣同樣有漢族、水族、布依族和苗族四個世居民族,每個民族文化在州慶、縣慶中的展示是應該的,但同樣不可以再出現類似前面這種張冠李戴的失實報道,或者在宣傳廣告中有意避開民族名稱,將苗族改稱為“蘆笙族”等,這都是不恰當的。
媒體是社會的聲音,是營造和諧社會良好氣氛的重要工具。新聞輿論等相關媒體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民意暢通、推動社會進步等方面是我們當下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為此,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上強調指出:“高舉旗幟、引領導向,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團結人民、鼓舞士氣,成風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謬誤、明辨是非,聯接中外、溝通世界。”無論是在哪一個媒體上開展宣傳報道,我們都應當秉承服務人民、服務社會、憑事實説話的職業道德、敬畏之心。
作者: 吳金承 | 責任編輯: 吳愛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