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同樣一張證明紙,敬民擾民大不同
2016-08-12 15:31:42 | 來源: 京華時報
原標題:同樣一張證明紙,敬民擾民大不同
一旦確立以敬民之心、行簡政之道的原則,一旦真正把“以人為本”作為行政倫理和硬性標準,以前所謂的“不好辦”“太複雜”“難落地”就都成了託詞。
公安部、發改委、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等12個部門于近日聯合出臺了《關於改進和規範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材料的範圍。要求,“凡是公民憑法定身份證件能夠證明的事項,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證明”、“無法律依據不得讓群眾到派出所開證明”。
《意見》並不長。落在紙面上的,是應由派出所開具和不需要由派出所開具證明的29種具體情形,解決的是“要不要開”“能不能開”的問題;落在紙面外的,則是一場關係12個部委的配套改革,解決的是“由誰開”“怎麼開”的問題。和以往簡政放權的改革一樣,看似一張紙的存廢,背後卻涉及部門職能的理順和權力清單的厘清。
這項改革備受關注,有民意長久鋪墊的原因。去年此時,兩地派出所怒斥奇葩證明的新聞正在輿論場上翻滾。一則是,湖南一67歲老人因老年證丟失,被要求到派出所開具“丟失證明”。負責此事的冷水江同興派出所喊話當地民政局:“純粹是增加老百姓補辦證件的麻煩”“多為老百姓幹點實事吧”。
另一則是,雲南一位28歲的女士在外地買房時,被要求到老家派出所開具“無犯罪前科證明”。鹽津縣普洱鎮派出所民警在開具證明後附言批評:“老百姓買房也要無犯罪前科,難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買房嗎?貴單位憑什麼立此項規定?”兩家派出所的犀利點評,都曾收穫點讚無數,都曾被評價為為民代言。民眾長期為奇葩證明所苦的情況,在這兩樁新聞所引發的輿論中可見一斑。
當時曾有評論感嘆,“讓老百姓少走彎路,不能僅靠派出所喊話”。現在正好一年過去,力圖變“喊話”為制度的改革開始落地。這可以看成簡政放權進程中一個自然而然的步驟,也可以看成對公眾訴求的回應性改革,但不管怎麼説都透露出一種社會治理思路的轉變:從以證管人、以證控業轉變為以證服務;從以管理部門為本位轉變為以服務對象為本位。
近期類似的改革並不少。7月初,北京、上海開始受理身份證異地補辦,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開始落地;7月中旬,權威消息稱,國家將在取消319項職業資格基礎上,再精簡合併撤銷一批職業資格,讓取消的數量達到國務院部門設置職業資格總量的70%。説起來都是幾紙證明的事兒,但背後的治理思路不同,效果上就有了“惠民”和“擾民”之分。
這也説明,一旦確立以敬民之心、行簡政之道的原則,一旦真正把“以人為本”作為行政倫理和硬性標準,以前所謂的“不好辦”“太複雜”“難落地”就都成了託詞。建設基礎資訊庫、構建資訊共用制度的技術性問題不再是問題,打破部門之間的壁壘、按新的治理方式理順職能也不是達不到的。公眾日常生活、學習、就業、創業、辦事的觀感是一把尺子,這把尺子要真能硬起來,大概任何政府部門自身的“不便”和“麻煩”最終都能有辦法消化掉。
作者: 劉文嘉 | 責任編輯: 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