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或將定為雲南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月
2016-08-10 09:25:55 | 來源: 中國網民族頻道
近日,雲南省法制辦就《雲南省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徵求民意。《徵求意見稿》提出,將每年10月定為全省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活動月。
為將雲南建設成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徵求意見稿》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民族團結進步工作的領導,統籌推進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將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完善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工作機制,並給予必要的機構、人員、經費保障;同時,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將民族團結進步納入國民教育、幹部教育、青少年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過程。
《徵求意見稿》明確,民族地區招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可以單設崗位招錄招聘少數民族公民;艱苦邊遠民族地區可以採取合理確定開考比例、單獨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等方式,適當降低門檻招錄招聘少數民族公民;民族地區選派大學生村官應當優先安排少數民族學生。
在高等院校招生方面,《徵求意見稿》提出,省屬高等院校應當劃定一定比例定向培養少數民族學生,並保證一定比例的農村生源。每年招收一批掌握本民族語言的少數民族學生,作為鄉村全科醫生、教師、司法工作者、專業技術人員等進行定向培養;要求在國家通用語言教育基礎薄弱地區,以少數民族語言和國家通用語言兼通為基本目標,建立健全從學前到中小學各階段有效銜接的雙語教學體系。
《徵求意見稿》鼓勵民族地區建設體現民族傳統文化的特色村(鎮);鼓勵城市街道辦事處、社區根據需要設立服務少數民族的窗口;要求各地加大對各民族優秀文化遺産、世界文化遺産、傳統古村落保護力度,加強瀕危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産和民族古籍文獻的搶救、保護、挖掘、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建設少數民族傳統文化資源數據庫,建立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人才培養體系,開辦民族文化傳習館(班),支援各民族優秀文化傳承、發展。
公民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採取偽造、篡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申請變更民族成分。
請提出意見的單位和個人,于9月5日以前將意見建議反饋至省政府法制辦。
作者: 李丹丹 | 責任編輯: 張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