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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輔警傷醫,用人單位難逃責任

2016-08-02 09:30:22  |  來源: 光明日報

原標題:輔警傷醫:用人單位難逃責任

據媒體報道,河南省新鄭市公安局日前發佈通報,對該局暴力傷醫的輔警黃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按照相關規定,對黃某予以辭退。7月19日,黃某在陪妻子到新鄭市人民醫院做檢查時與醫生發生衝突,並出手打傷兩名醫生。

從相關報道看,整個事件的過程其實並不複雜,黃某是在等待檢查拍片過程中突然傷人的。如果黃某能稍微有點耐心,再等一會兒,或許就不會發生後面的事件。當然,假設總歸是假設,對於一個霸氣十足甚至揚言“毀了你們全家”的輔警而言,冷靜不啻是一個多餘的東西。

在以往的“醫鬧”事件中,公安扮演的往往是醫護人員保護神的角色,不管是現場出警,還是直接在醫院派駐警力,目的都是一樣。

近期下發的《關於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就是由衛計委、公安部等9部門聯署,而打擊力量也以人民警察為主。可是在本次事件中,原本的“保護神”變成了施暴者,不免令人震驚。

事實上,黃某對於自己行為的後果並非沒有考量。據網友爆料,在推搡醫生的過程中,他曾説“大不了老子不幹了”,事後他也向被打醫生道歉並墊付醫藥費。

輔警暴力傷醫的底氣從何而來?輔警違法,用人單位將其辭退就能了事?

近些年,許多基層公安機關招錄輔警,他們常常會被安排到處理社會矛盾的第一線,承擔許多急難險重的工作。但是,與此同時,對輔警相關的管理卻難説到位,一些輔警非但沒能意識到責任所繫,反而沾染上了特權思想,動輒向普通群眾暴力相向。“大不了老子不幹了”這類話,確實會讓公眾對輔警隊伍的素質心存疑慮。

類似的事件並不少見。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公權機構往往在一些事件中以臨時工、輔警等名義推脫責任,僅對當事人辭退了事,而對自身的主體責任卻鮮有追究。

對自己的關照形成對違法者的縱容,這樣做的結果無疑使違法成本降低,助長了一些人“大不了老子不幹了”的荒唐想法,以至執法犯法,不僅危害社會,也極大地損害了公權機構的公信力。可知,如果聽任黃某這樣的人濫施暴力,而原用人單位卻不挨板子、不吸取教訓,類似的事件還將會不斷發生。

公生明,廉生威。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政法機關要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光榮使命,必須嚴格執法,公正執法,並強調“在執法辦案各個環節都設置隔離墻、通上高壓線,誰違反制度就要給予最嚴厲的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包括政法機關在內的公權機構,必須牢記權為民所賦,必為民所用,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在社會管理工作中,用人單位都應該“把自己擺進去”,時時勤拂拭,莫使染塵埃。

 

 

作者: 胡印斌 責任編輯: 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