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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報]垃圾“上山下鄉”靠禁止還不夠

2016-08-02 09:28:50  |  來源: 北京晨報

原標題:垃圾“上山下鄉”靠禁止還不夠

河北省近日通過一項地方性法規,明確規定,禁止城市垃圾和廢棄物等向農村隨意傾倒、填埋,防範城市污染“上山下鄉”和危險廢物跨區域隨意傾倒。(7月31日新華網)

立法禁止城市向農村傾倒垃圾,這是向全社會宣佈城市垃圾“上山下鄉”是錯誤的,能夠提高鄉鎮政府和農民群眾對城市垃圾“上山下鄉”的認識,有助於遏制當下愈演愈烈的城市垃圾“上山下鄉”運動,有利於遏制污染向農村轉移的趨勢。但要徹底扭轉城市垃圾“上山下鄉”的態勢,立法禁止只是邁出了第一步,僅僅靠禁止還遠遠不夠。

首先,提高對城市垃圾“上山下鄉”行為的處罰力度。城市樂此不疲地將垃圾送到農村,説到底違規成本太低。一方面,城市垃圾“上山下鄉”往往打著在農村建立垃圾填埋場的旗號進行,農村是收錢接納城市垃圾,連違規都夠不上。另一方面,退一步説,即便是城市在農村地區任性傾倒垃圾,只要垃圾中不包括危險廢物,只是生活垃圾,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只是罰款了之。不多的上限罰款對於城市而言,根本不在乎。更何況城市垃圾“上山下鄉”,很多時候本就是政府默許、組織的,環保部門又怎會處理。所以,不管是傾倒生活垃圾,還是危險廢物,既要給予鉅額罰款,又應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從治本之策上説,必須提升城市自身的凈化、處理垃圾的能力。城市每天都會産生大量的垃圾,這是無法避免的。當城市自身沒有能力消化和處理自己生産出來的各類垃圾,那麼傾倒農村,或者像上海那樣拉去鄰近的江蘇省傾倒,就成為無奈的選擇。否則,垃圾留在城市,就會製造飽受社會詬病的“垃圾圍城”。從這個角度説,城市必須加大垃圾處理的投入力度,全面實施垃圾分類處理,重視和推進垃圾迴圈利用,建設垃圾處理廠。同時,實行合理的垃圾收費標準,普及環保教育,提升民眾環保意識,減少市民生活垃圾的生産量。

 

 

作者: 張立美 責任編輯: 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