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公務員提前下班與行政倫理不合
2016-07-28 09:37:58 | 來源: 京華時報
江蘇省徐州新城區是徐州市政府各機關辦公的集中地,根據徐州市政府規定,目前夏季工作時間是上午九點到十二點,下午兩點到五點半。可是徐州市民張師傅卻向媒體反映,7月25號下午四點半,他到徐州市規劃局辦事,結果發現,下午四點四十分開始,規劃局的工作人員就陸續開始離崗,到徐州市政府門前的道路上乘坐班車回家。7月27日,徐州市規劃局在官網上發佈通報稱,26日下午,該局已召開了警示教育會,要求進一步健全局機關人員加強紀律約束、作風建設的專門規定。
儘管徐州市規劃局一位工作人員隨後向記者表示,該局的通勤車有5點20分和5點30分等多趟。一些沒有私家車的工作人員,需要趕乘通勤車回家。而從徐州市規劃局步行至乘車地點,需要10多分鐘。倘若在5點半下班,可能趕不上回城的通勤車。但如此回應顯然經不起推敲,按照規定,徐州市規劃局員工應在五點半下班。規定不可輕易違背,倘若覺得可能因此造成回家不便,最應該做的是向單位反映,以調整通勤車的發車時間,而非其他。
徐州市規劃局有關工作人員的回應,漏洞重重。但更值得條分縷析的,是該事件所引發的輿論反響。為什麼此事輕易攪動了輿論的漣漪?首要原因在於,看似方便了公務員們的提前下班行為,卻造成了市民辦事的實實在在的不便。新聞中就提及,有徐州市民4點半前來辦事,因為公務員們在4點40分就開始陸續離崗,市民不得不第二天再來一趟。公共服務無形中被縮水。
另一個原因可能在於,明文規定在那裏,但似乎並沒有人把它當作一回事。即便在事後,當記者連線徐州市規劃局人事處的相關人員,亦表示不太清楚這個情況。與公務員提前下班行為相對應的,其實仍是有關制度與約束的鬆懈。看似偶然的公務員提前下班,其背後可能是更大的管理問題。
仔細打量整起事件,令人質疑之處,尚不止於此。我注意到,徐州市規劃局的工作時間是上午9點到12點,下午2點到5點半。換言之,他們的工作時間實際上只有6個半小時,已低於正常的8小時工作制。即便只是從行政倫理的層面來分析,也容易令人不滿。
公務員群體工作任務重、職業壓力大是事實。但由於身份的特殊性與民眾心理的高度預期,不僅是在上下班的時間上,于任何公共事務上,公務員群體或者公職人員都應該保持一種分寸感,嚴謹、審慎、節制,同步兼顧公眾的感受。但現實是,此種公共心理並不總是存在。徐州市規劃局的員工提前下班事件,不過是其中一例。(王聃)
作者: 王聃 | 責任編輯: 曾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