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如何理解收擁堵費的“適時”
2016-07-28 09:56:50 | 來源: 廣州日報
“適時”,是在提醒擁堵費不能匆促出臺,而要選擇適當的時機。怎麼理解“適時”?就公眾呼籲來看,應當包括儘快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水準、規範網約車服務等配套。
交通部近日印發《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發展綱要》,提出要根據城市交通狀況,適時研究推進城市交通擁堵收費政策;謹慎採取機動車限購、限行的“兩限”政策,避免“兩限”政策常態化,已經實行的城市,適時研究建立必需的配套政策或替代措施。
關於城市徵收擁堵費已經傳聞多次,現在算是按下權威的“確認鍵”。這個最新《綱要》消除了此前的一些疑慮,比如很多人擔心那些已經實行汽車限購、限行的城市,會不會政策疊加,在“兩限”的基礎上再收擁堵費。但從《綱要》表述看,這種情況不太可能出現,擁堵費只會是“兩限”政策的替代。
徵收擁堵費相比于“兩限”,至少在邏輯上更符合“多使用多付費”的原則,留出的自由選擇空間比“一刀切”的“兩限”大。所以《綱要》提出的避免“兩限”政策常態化,也符合此前輿論的呼籲。但就本質而言,擁堵費和“兩限”,一個是要提高用車成本,一個是要限制用車權利,對車主來説顯然都不是什麼好選擇。
所以,在治理政策出臺之前,考慮好各項配套,盡可能降低負面效應比較關鍵。《綱要》提出推進擁堵費時加了個限定詞——“適時”。至少從字面來看,這是提醒擁堵費不能倉促出臺,而要選擇適當的時機。但怎麼理解“適時”,則是見仁見智,就公眾呼籲來看,應當包括儘快提升公共交通服務水準、規範網約車服務等配套。給出行更多選擇,才能從根本上減少人們對汽車出行的依賴。
城市公共交通自然是最值得提倡的出行方式。但實事求是地説,不少城市的軌通交通網還不夠完善,從家到車站、地鐵站,從車站、地鐵站到辦公室,存在脫節、不便,是很多人選擇汽車出行的原因。如果真可以實現相關部門提出的,中心城區500米上車,可能會改變很多人的出行習慣。公共交通的問題得到妥善解決之後,徵收擁堵費才能最大化地發揮效力。另外,還有近兩年頗受關注的網約車問題。在很多大城市,因為網約車提供的便利,讓一些白領都覺得買車變得不再那麼重要。但問題在於,網約車合法化、規範化的問題始終懸而未決。儘快明確網約車的定位,使之成為公共交通的有益補充。
城市交通的問題不是一日形成,解決起來也很難一蹴而就。《綱要》的“適時”應是對於科學決策的一種提醒,未經考慮週全的決策一旦推出,未必能解決老問題,還可能滋生新問題。推行擁堵費的方向雖定,但具體推行與否,還得考慮不同城市的條件和必要性,盡可能減少對民眾權益的干擾。(敬一山 媒體評論員)
作者: | 責任編輯: 曾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