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報]公共設施商業化應有邊界
2016-07-11 10:04:03 | 來源: 光明日報
最近有上海市民向媒體反映,上海虹橋機場停車庫P7停車區內設置“奧迪貴賓車主停車專區”,除了奧迪車,其他品牌車輛不得進入專區停車。儘管機場方面明確表態稱,遇到停車高峰時段時,這部分“奧迪車主專用車區”空余車位必須開放提供給社會車輛,且待合同到期後,這部分區域車位將不會再對外租賃,但“奧迪貴賓車主停車專區”工作人員卻表示,無論是高峰或平峰時段,專車區都不允許非“奧迪貴賓車”的社會車輛停入。
關於機場“奧迪車主專用車區”的新聞,已非第一次出現。2014年,就有媒體報道過上海浦東機場有“奧迪貴賓車主停車專區”的現象,但據説目前已經取消。那麼,為何在同一座城市,面對爭議,有的取消了,有的仍在繼續?
據虹橋機場管理部門回應稱,這一停車專區是機場停車樓産權方開展的商業租賃合作項目,也就是説屬於對機場停車場這一公用資源的商業化操作。這一運作到底是否合規,上海市路政局方面給出的回應是,機場方承租某一塊停車區域給商家的行為並不涉及違規。而來自律師的説法稱,根據相關規定,機場車庫屬於公共停車庫,那麼機場方面與企業簽租賃合同有改變公共車位的用途和濫用管理權之嫌。既然其合理性已有爭議,並引發市民的“吐槽”,相關方面就應該予以正視。
類似的現象其實並不少見。不可否認,對一些公共設施進行商業化運作,往往有著盤活資源的考量。但一切公共資源都要以保障公共利益為先,商業化運作如何確保不出現公共資源被私用的現象,確實需要慎之又慎。
作為一種公共資源,公共屬性必然大於商業屬性,多數人基本的停車權益應該高於特定人群的需要。從新聞來看,雖然相關部門稱合同中已明確要求在車位緊張的情況下,應開放專屬區域,但在實際執行中,工作人員卻只為專屬車輛放行。由此來説,這裡面多少還存著商業運作的契約規定未能被良好執行的問題,那麼對應的管理方是否出現了管理失職?
拋開法律規定不談,一邊是無車位可停與專車位空置的強烈對比,一邊是高端車、貴賓區凸顯的身份隔差,此一做法也難免給普通市民帶來一定的心理“刺激”。公共資源的商業化操作,理應避免製造這種放大社會階層對立意識的局面,這其實是基本的商業倫理要求。而且,有學者指出,機場所屬企業可是國企,在商業化操作上,就更應該注重社會形象並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2014年起,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全國多數機場、火車站的民航、金融、電信等行業的VIP貴賓廳都已關閉。雖説機場停車場的專屬停車區與之有一定區別,但在某種程度上,它們都屬於對公共場所資源進行的再“分割”。現在看來,貴賓停車區愈發顯得另類,到底是去是留,相關方面至少應該給出更為有力的説服。這類爭議也提醒相關行業:公共設施的商業化運作,別遺忘了邊界。
作者: 朱昌俊 | 責任編輯: 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