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規範食品小作坊 要先解決 “兩難”
2016-05-10 15:27:32 | 來源: 廣州日報
近日,《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貫徹落實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徵求意見。根據意見稿,為規範食品小作坊、小攤販,31類食品將禁止生産售賣,食品攤販不得銷售冷葷涼菜等。
從內容看,意見稿亮點頗多。比如,引導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申領登記證、登記卡,建立臺賬和檔案,實現精細管理;而將31大類食品劃入“負面清單”、監管工作納入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等,則屬剛性約束,對於守護“舌尖上的安全”、降低食品安全風險來説,可謂意義重大。
眾所週知,食品小作坊、小攤販與吃貨們關係密切。它們在城市裏星羅棋佈,對於滿足市民食品消費需求、方便群眾生活等發揮著積極作用。不過,它們“魔鬼”的一面也牽動著整個社會的神經——為數不少的小作坊生産加工規模小、檢驗設施缺乏、環境衛生條件差、産品品質不穩定,一度成為食品安全的重災區和多發帶,害人匪淺。因此,意見稿“放大招”對其加強規範和監管是應該的,也是必要的,是為解決民生難題所做的有力探索。
規定的“戰鬥力”值得期待。不過從操作的角度看,其落地執行至少還面臨著兩個考驗。首先是執法。“負面清單”、禁售冷葷涼菜等強制措施初衷良好,但是不難預見,它們也難以獲得監管對象“發自肺腑”地認同和身體力行的力挺,因此政策落地難免遭遇逆反情緒。另一方面,小作坊、小攤販在城市裏分佈廣、數量多,有的甚至流動經營、位置隱蔽,想要全面、常態地監控需要很高的執法成本,也容易演變為“貓鼠遊戲”。因此,如何更好地落實政策、達到監管效果,這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累積經驗、創新方式方法。
其次是配套考驗。小作坊、小攤販的監管向來面臨兩難——放鬆則問題頻出,用猛藥則影響其就業和生存。從某種程度上説,小作坊“先天不足”,本來就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弱勢地位,而“負面清單”對其生産經營類別予以限制,進一步壓縮了其生存空間。這意味著相關從業者或者依據規定生産被許可的食品,比如燒鵝、叉燒、豆腐乾等,或者只能轉行退出,揮別以往的從業歷史。
怎麼辦呢?公允地説,小作坊也不是假冒偽劣的代名詞,作為一種合法合理的存在,它們的合法權益也應受到法律保護。因此抓好監督的同時不妨疏堵結合,有配套措施對其“轉型升級”予以引導和扶持。比如通過技術幫扶,促使小作坊不斷提高水準,向著企業的方向“升級”;或者提供就業培訓指導等服務,幫助退出行業的人員“另謀高就”,解決其後顧之憂。
不管怎樣,規範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影響深遠,我們期待監管發力,也希望政策“攻堅克難”,更好操作、更貼心。(夏振彬)
作者: 夏振彬 | 責任編輯: 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