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愛狗”不當無異於害狗
2016-04-26 11:28:30 | 來源: 京華時報
原標題:“愛狗”不當無異於害狗
哪怕僅從“愛狗”角度,“愛狗”不當對狗也未必是好事,因為你們的不理智行為會激化人們的逆反心理,到頭來反而不利於狗。
湖北工業大學保安撞狗保護學生事件發生後,不少“愛狗人士”近日集結至該校門口,堵住進校主路,拉橫幅為狗討説法。據網友爆料的視頻,現場疑有多人發生肢體衝突,並且已對交通造成了阻礙。
“愛狗人士”的力量再次以群體形式展現在公眾面前,容易讓人聯想起玉林“狗肉荔枝節”上常演的戲碼。不過,不知諸位“愛狗人士”注意到沒,兩起事件性質有著明顯不同,以同樣手法處置,未免失之簡單。
按湖北工業大學的説法,這只被撞的狗“體型較大、模樣兇惡”,咬破多只足球(有圖為證),“追趕正上足球訓練課的學生”。萬一真有學生被狗咬傷,其身心都會遭到傷害,“愛狗人士”替他們想過沒有?在“明顯而即刻的危險”面前,在缺乏專業處理人士的情形之下,保安為保學生安全而撞狗沒什麼大錯。設身處地,要是你們是學校的管理人員,會怎麼處置?將心比心,如果你們是學生的親人,會反對校方這麼做嗎?考慮到“愛狗人士”的感受,校方已經道歉,再不依不饒,又是否合適?
就“愛狗人士”的行為而言,雖然我不能理解你們的感受,也未必支援某些行為,但我捍衛你們的“愛狗權”,無論出於何種情感,合理表達個人或群體的訴求,都無可厚非。所謂的“合理”,底線是法律,基準線是道德倫理。譬如,在校門口拉橫幅表達意見,如果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沒有阻礙公共交通、影響學校秩序,那是可以的。但是,一旦場面失控,發生肢體衝突,勢必出現法律與道德雙輸的博弈。人的生命和尊嚴永遠是第一位的,為了一隻流浪狗而“同室操戈”,如此“愛狗”豈非偽善?看看新聞跟帖中幾乎一邊倒、極盡揶揄之能事的拍磚,就知道輿論走向。就算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哪怕僅從“愛狗”角度,“愛狗”不當對狗也未必是好事,因為你們的不理智行為會激化人們的逆反心理,到頭來反而不利於狗。
孟子説,“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其實,人都有惻隱之心。也許,為保學生安全而撞狗的保安與眾“愛狗人士”之間差距並沒有那麼大,只不過身處不同境地,有不同選擇罷了。竊以為,就算不同意對方做法,也要合適表達,表現出人類作為高等動物的優雅理性與高貴情懷。
作者: 連海平 | 責任編輯: 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