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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用好幹部“能上能下”的指揮棒

2016-04-14 10:24:09  |  來源: 南方日報

原標題:用好幹部“能上能下”的指揮棒

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管好用好領導幹部。去年7月,中央印發了《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與2014年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組合實施,進一步完善了幹部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國已至少有12個省份出臺了實施細則或實施意見,初步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

“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在於培養造就一支具有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紀律、鐵一般擔當的幹部隊伍。”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全面加強幹部從嚴管理,先後制定和完善了幹部選拔任用、幹部教育培訓、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幹部問責、幹部兼職、幹部檔案管理、“裸官”治理、幹部能上能下等方面制度,對領導幹部的監督處理效果已經顯現。據中組部統計,截至去年底,31個省份根據規定精神,採取問責追究、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方式,共調整縣處級以上幹部584人。就在近日,湖北省對28名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廳官進行組織調整,其中免職8人,改任非領導職務2人,又提供了一個幹部“能上能下”的地方樣本。

“能上不能下”是長期制約幹部工作的難點問題,也是幹部制度改革最需要解決的問題。早在1986年,中央就轉發了中組部制定的《關於調整不勝任現職領導幹部職務幾個問題的通知》,探索以幹部德才表現為標準推進能上能下,儘管也取得一定成效,但總體上並沒有有效解決這一突出問題。正是因為“能上能下”的指揮棒缺失,一方面導致一些幹部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另一方面也堵塞了年富力強、廉潔有為幹部的上升渠道。“流水不腐,戶樞不蠹。”只有打破“鐵飯碗”“鐵交椅”“鐵帽子”,讓幹部“能上能下”,既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幹部選準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問題或者相形見絀的幹部調整下去,才能激活我國幹部資源的源頭活水,倒逼出一支高素質幹部隊伍,推動形成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治黨,關鍵在於提高制度執行力。如若制度只是寫在紙上、貼在墻上,不真刀真槍地抓執行,再好的制度也發揮不了作用。推動幹部“能上能下”,必須把制度執行到人到事到底,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使制度成為硬約束而不是橡皮筋。為此,必須嚴格執行幹部退休制度、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度,加大領導幹部問責力度,推動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制度落地。在幹部選拔任用時,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認真落實好幹部標準,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乾淨、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幹部,要堅決進行組織調整;同時,及時把那些忠誠、乾淨、敢於擔當的幹部,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用起來,切實增強幹部隊伍活力。

用好幹部“能上能下”的指揮棒,各級黨委必須扛起主體責任,加大幹部“下”的力度。一要堅持以上率下,從省管幹部抓起,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把幹部上下的標桿尺度給立起來;二要加大問責力度,對貫徹落實制度不力的幹部要追究責任,防止德不配位、才不配位的人渾水摸魚甚至帶病提拔;三要充分運用考核和巡視結果,增強幹部“下”的公認度,同時讓幹部“下”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四要健全“下”的機制,增強組織調整的剛性約束力,在完善的制度保障和監督下,讓幹部“能下”的調整逐漸“脫敏”,成為常態;五要建立健全乾部考核評價體系,明確各個崗位的權責利關係,正確把握“能上能下”的政策界限,注意保護幹部幹事創業、改革創新的積極性,寬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誤。

“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作為排頭兵和先行地,廣東根據幹部“下”的6種渠道,已經制定了相應的實施辦法。全省廣大幹部群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深入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加強幹部從嚴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認識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工作的重要性和複雜性,用好幹部“能上能下”的指揮棒,最大限度激發幹部隊伍幹事創業的內生動力,為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

 

 

作者: 責任編輯: 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