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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區三墩鎮環境衛生管理站原站長被查處

2016-04-05 11:19:37  |  來源: 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揩公家油讓他晚節不保

違紀問題通報

今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紀委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典型案例,下為其中一起:西湖區三墩鎮環境衛生管理站原站長蔣金洪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將個人名下的機動車車輛保險費2.3萬餘元和兩名下屬的機動車保險費共2.5萬餘元,全部在三墩鎮環境衛生管理站和三墩環衛綜合服務有限公司賬上列支。經查,蔣金洪還存在其他問題。經三墩鎮紀委研究,並報經三墩鎮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蔣金洪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同時給予降級處理。

●事件回顧

早在2002年,蔣金洪就擔任了杭州市西湖區三墩鎮環境衛生管理站站長。由於環衛站是事業單位,無法參與市場化經營,所以在2010年4月,三墩鎮環衛站投資組建了三墩環衛綜合服務有限公司,實質上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因此,蔣金洪掌握了兩個單位的財務簽字權力。

環衛站有很多垃圾車、灑水車等作業車輛,每年一到購買車輛保險的時候,蔣金洪都要簽很多的發票。簽的次數多了,蔣金洪便尋思著:自己雖然是事業編制人員,但車改後也沒有享受車補,報點車輛保險費應該不要緊吧!打定主意後,蔣金洪便把負責環衛站車輛管理的下屬叫來,吩咐他為自己的私車與環衛站的車輛一起購買保險,然後拿去給單位財務報銷。

當財務第一次把包含著私車保險費的發票拿來簽字時,蔣金洪不動聲色地簽了“同意支付”,心裏暗想:這樣果然沒問題。不過替我辦事的這個人會不會有想法?他也有私車,平時還經常跑來跑去用自己的車給單位辦事兒,乾脆把他的車險也在單位的賬上給報了!此後,為了體現自己“一碗水端平”,蔣金洪將負責車輛調度維保和辦理車輛保險事務的兩名下屬的私車也一併納入了公賬報銷的範圍。

●查處經過

2015年8月,有群眾向三墩鎮紀委反映環衛站管理混亂等問題,鎮紀委接到舉報後高度重視,因為舉報內容缺乏具體的線索,所以立即聯繫第三方對環衛站的賬目進行審計,以便下一步核查。

2015年9月,三墩鎮委託某會計師事務所對蔣金洪在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的財務收支情況及與其經濟責任有關的資料進行了審計。2015年12月16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內審報告。通過審計,發現環衛站內控管理薄弱,對所有權或使用權不屬於三墩環衛站和服務公司的部分車輛保險費在賬上列支,缺少必要的佐證資料確定其合理性。

拿到審計報告後,三墩鎮紀委第一時間向區紀委及鎮黨委進行了彙報,在區紀委的指導下,逐一詢問相關人員做好筆錄。通過查詢環衛站的賬目,找到車輛保險費報銷的原始憑據,再以此為依據詢問環衛站的財務人員,了解事情經過。

通過這番核查,調查人員基本掌握了情況,立即找到蔣金洪進行單刀直入的談話。“這次審計發現環衛站和環衛服務公司有無關車輛的保險在報銷,這個情況你知道嗎?”“平時報銷發票的流程是怎樣的?”“浙AM 等幾輛車是誰的?”面對調查人員的連連發問,蔣金洪一開始支支吾吾,繼而沉默不語。經過一番思想鬥爭,他最後如實交代了自己私車公養的問題。

“我以為在環衛站和服務公司報銷一點車輛保險費不是大事,而且還把下屬的情況也考慮了,思想上對這個問題確實沒有重視,總覺得這麼點小事不會被查到,存有僥倖心理。” 蔣金洪坦承。

在調查中,調查人員還發現蔣金洪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濫用職權等其他問題。調查結束後,蔣金洪作了深刻的反省,泣不成聲地對辦案人員説:“我還有兩個月就退休了,工作了幾十年,到頭來晚節不保。現在我整夜整夜睡不好,我知道自己錯了,希望組織上能寬大處理,再給我一個機會。”

可是他的悔悟來得太晚了。蔣金洪最終被給予留黨察看兩年處分,並被降級處理。(孫美琴 蔣名璐)

作者: 責任編輯: 高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