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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短信被認定非有效客票狀告鐵路局要求退款敗訴

2015-12-15 10:39:09  |  來源: 人民日報

本報南京12月14日電(記者王偉健)丟失火車票後持短信出站被拒絕並要求補票,南京市民羅先生認為這一規定不妥,將上海鐵路局訴至法院要求退款。14日,南京鐵路運輸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認為短信並不是有效的電子客票,駁回了原告訴請,羅先生則當庭表示要上訴。

去年11月,羅先生通過中國鐵路客服中心12306網站購買了一張由南京南站發往無錫的火車票,並在進站後換取了紙質車票。火車到達無錫站後,羅先生發現紙質車票丟失,出站時他向檢票人員出示了身份證和手機短信,但仍被要求全額補票後才能出站。羅先生認為,手機短信能夠證明自己已經購票,要求上海鐵路局退還購票費和手續費,並提出1元的精神損失賠償。

今天,南京鐵路運輸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駁回了羅先生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效客票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是電子客票,另一種是紙質客票,兩種形式不能並存。網上購票的旅客換取紙質客票後,電子客票隨即失效,乘車憑證必須具有唯一性。手機短信只是網上購票旅客獲得的提示資訊,並不是電子車票。根據鐵路行業的實際情況和目前的技術條件,還無法對每一張車票的使用情況進行跟蹤,也無法判明丟失的車票是否已被使用。鐵路部門已通過12306網站告知旅客,換取紙質車票後,身份證裏的電子票失效,旅客須憑紙質車票辦理進出站檢票和列車驗票手續。

 

 

作者: 王偉健 責任編輯: 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