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公佈公車改革方案 公務交通補貼最高為1950元
2015-11-26 13:49:56 | 來源: 新華網
新華網南寧11月26日電(記者徐海濤)記者從日前在南寧召開的廣西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動員大會上獲悉,廣西公車改革方案已正式出臺,今年年底前廣西將完成自治區本級機關的車改工作,完成各市車改實施方案的批復工作。
據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黃方方介紹,經自治區黨委、政府同意,並報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批准後,廣西已于近日正式印發《自治區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自治區本級機關實施方案》,目前廣西的車改工作已進入實施階段。
依照方案,廣西將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應急、機要通信、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車改將按照先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後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順序,分級分類推進,改革後全區總體和自治區本級節支率要達到7%,市縣總體要有節支。
在交通補貼方面,廣西執行公務交通補貼參照中央、國家機關標準上浮150%的政策,規定標準上限為:廳級1950元/月,處級1200元/月,科級750元/月,科員及以下650元/月,各地從本地實際出發適當細化,適度拉開檔次,層次劃分不得少於四級。
與會代表介紹,自治區本級機關按照人員編制數每個單位可保留5輛以內的應急、機要通信用車。各市、縣(市、區)根據地域面積、人口數量,確定保留一定數量的應急、機要通信用車。改革後保留的車輛不再全部配備到部門,除必須配備到部門的車輛外,集中起來建立服務平臺,實行統一管理。
同時,各鄉(鎮)在核定的縣(市、區)總編制範圍內按2-3輛統籌考慮。改革後,將進一步壓縮執法執勤車輛規模,全區在滿足節支率要求的前提下,執法執勤用車比例以現有編制數,按自治區本級不超過40%、市本級不超過60%、縣(市、區)、鄉(鎮)不超過70%的標准保留車輛。
此外,針對公務用車的處置,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遵循公開公平、集中統一、規範透明、避免浪費的原則,採取公開招標和拍賣方式進行。
作者: 徐海濤 | 責任編輯: 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