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女友先救誰 千古難題上司考
2015-09-23 09:20:41 | 來源: 揚子晚報
原標題:母親女友先救誰 千古難題上司考
“母親和女友同時落水,你會先救誰?”近年來,這樣一個十分虐心的問題,不斷出現在各種論壇、微網志、微信朋友圈之中,幾乎每次都能引起一番熱烈討論。如今,這道“雷人”的題目擺在參加上週末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的數十萬考生面前,只是考題把情景由“落水”改為“火海”,男生先救出了女友,沒救出母親,算不算不作為犯罪?
南師大法學院刑法學專家李建明教授説,對參加司法考試的人來説,這道題目沒什麼技術含量,估計100%能答對;不過對普通公眾來説,往往會陷入一個不起眼的小陷阱裏面……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于英傑
先來看題目
火災為救女友沒救母親犯罪嗎?
上週末,2015年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結束,關於考題的討論一度登上微網志熱搜榜,其中,最讓網友們感到“雷人”的,莫過於“2015司法考試真題卷二”中的一道多選試題。這道題目是這樣的——
52、關於不作為犯罪,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兒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時,其父甲、救生員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為犯罪
B.在離婚訴訟期間,丈夫誤認為自己無義務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過失的不作為犯罪
C.甲在火災之際,能救出母親,但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親。如無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構成不作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幾口後將咖啡遞給丙,因擔心罪行敗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導致乙、丙均死亡。甲對乙是作為犯罪,對丙是不作為犯罪
除了“母親和女友同時落難該救誰”這道千古難題之外,這套試卷中還出現不少讓網友們大喊“奇葩”的“神題”。例如,一道單選題就是這樣出的:“下列哪一行為不成立使用假幣罪(不考慮數額)?”其中,C選項為:“在朋友結婚時,將假幣塞進紅包送給朋友”。
網友説,每年司法考試結束後,總有一批“雷人”的題目,連呼“難怪通過率那麼低”。
再來看答案
不管選擇救誰,都不犯罪!
南師大法學院刑法學教授李建明告訴記者,這個題目純粹是好玩兒,並沒有多少要考察的知識或技術含量。從法律上講,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在母親和女友同時處在危難當中時,你不管選擇救了誰,都不構成犯罪,所以,C選項中的這位甲先生不用擔心因為救了女友而沒救母親,會構成不作為犯罪。
“判定是否構成不作為犯罪,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有必須作為的法律義務。”李建明説,法律規定,公民對近親屬包括母親在內的人有救助義務,但法律並沒有規定,當公民的近親屬和其他人同時遇到危險時,一定要他先去救近親屬。即便是在只能二選一的情況下,不管選擇救誰,都會造成另一人發生不幸的結果時,法律不會因為公民救了女友或者是路人,而沒有救自己的母親就認定他構成不作為的犯罪。
但是,有些情況下,這種不作為也會構成犯罪。李建明説,比如那些負有特殊責任的人,消防員、救生員等,因為其特殊職業身份,法律賦予其必須救助他人的義務,如果對於在火災、水中的人不救助,任其死亡,就構成不作為犯罪。再比如,家長帶孩子出去玩,孩子不慎掉入水中,如果有救助能力的家長見死不救,也構成不作為犯罪,因為家長對孩子負有監護義務,帶孩子外出時必須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當然,如果家長沒能力救,就另當別論了。
■法律專家
普通人答題,可能會陷入小陷阱
“不作為犯罪,通俗地説,就是一個人應該做、也能做、但沒做的行為,導致後果發生,與一個人是否存在主觀故意,沒有必然的聯繫。”李建明教授説,對參加司法考試的人來説,第52題沒什麼技術含量,估計100%能答對;不過對普通公眾來説,往往會陷入一個不起眼的小陷阱裏……
那麼,是什麼陷阱呢?先看看網友們對C選項的討論——
網友“震蕩波”認為:當然先救媽,老媽生你出來拉扯那麼大,現在年老力衰缺少應變能力,不先救還是人?
網友“冰極透心”也認為,母親和女友落水,想都不用想,肯定救母親啊,女友沒了還可以找,誰知道她就是你老婆?母親就一個,養育之恩一生難報答。
李建明教授告訴揚子晚報記者,上述兩位網友是講了救人應該先救母親的合理性、妥當性,覺得女友體力好,支撐時間長,但更多是從道德義務層面考慮的。就題目本身而言,它考查的知識點是,公民是否具有法律規定的“作為的義務”,而不存在先救還是後救的問題。只要是救了人,哪怕是陌生人,也值得肯定,“司法考試是不考道德的。”
李建明教授最後告訴記者,他認為52題的正確答案應該是ABD。
■新聞延伸
不僅是普通人,有專家也掉進陷阱了
不僅是普通人,專家在面對這道題時也掉進了陷阱。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彭新林在接受羊城晚報採訪時説,甲對他母親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也有能力救助,而甲對女友只有道義上而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所以如果先救其母,女友死亡的,不構成犯罪,反之,如果先救女友而母親死亡的,構成不作為犯罪。這個觀點立刻遭到網友反駁,有網友稱,按照這種邏輯,汶川地震中一大堆救路人而不救自己親人的感人案例,當事人全部都犯罪了?
| 作者: | 責任編輯: 宗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