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一男子因“隔夜酒”被禁止駕駛半年
2015-07-28 13:54:53 | 來源: 中國廣播網
央廣網石家莊7月28日消息(記者王志達)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酒後駕駛、醉酒駕駛,交警部門都有權利給予一定的處罰。這也因此讓很多人越來越注意“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近日,衡水市一位駕駛人卻心存僥倖,以為喝了“隔夜酒”就可以躲過相關部門的檢查。結果,該駕駛人在被測試認定為酒後駕駛後,受到了禁駕半年的處罰。
河北省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隊27號透露,7月25號上午10點左右,衡水公安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在衡水湖北田立交橋進行例行檢查,一輛車牌號開頭為冀TU衡水籍的寶馬車由南往北行駛到檢查點,在民警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時,聞到駕駛人身上酒氣十分濃,並且駕駛人的眼睛和臉部都通紅,交警要求駕駛人下車進行呼吸酒精檢測。駕駛人下車後一直支支吾吾拒絕接受檢查,趁民警不注意時突然向北逃跑,兩位執勤人員追出50米左右後將其撲倒在地,其中一位執勤人員肘部受傷。之後,駕駛人姚某某交代自己喝酒喝到淩晨兩三點,害怕被交警查到才棄車逃跑。
經過檢測,雖然姚某某停止飲酒8小時,但其體內血液酒精檢測結果為68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目前,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半年的處罰。像這種喝隔夜酒被交警處罰的在河北已經不是第一回了,今年2月份,在保定市也同樣發生過一起類似事件。今年2月6號,保定交警四大隊在進行例行酒精檢測時,一輛白色轎車駕駛人的測試結果顯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2毫克,屬於酒後駕駛。看到酒精值,駕駛人一臉茫然,解釋説自己是昨天晚上喝的酒。但是交警當場表示,無論什麼時候喝的酒、喝了多少,酒駕事實的認定都要以酒精測試數值為準。因此交警部門也衷心提醒廣大駕駛人,為了安全起見駕駛人在酒後24小時之內不要駕車上路,尤其是在有急事的情況下更需謹慎。
| 作者: 王志達 | 責任編輯: 宗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