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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個人募捐興起的困惑 合法性成謎推廣還是遏制

2015-07-20 09:20:43  |  來源: 光明日報

原標題:微信個人募捐興起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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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新媒體逐漸成為慈善募捐的傳播平臺,“微公益”理念得到了廣泛的推廣,公益不再是富人的公益而是每位公民的公益,每個人都獻出一份微小的力量,讓微小變成巨大。2011年微信誕生,其從最初僅以即時通訊功能為主的工具,發展為集語音對話、視頻、實時新聞、支付功能為一體的通信工具。微信依託網路將熟悉的人聯繫到一起,形成一個巨大的社會關係網路,促進了親人、友人、同事之間的互動。微信正悄悄改變著人們的生活,同時也為慈善捐助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

微信個人募捐行為:合法性成謎

根據微信自身的特殊性,微信個人募捐呈現出以下三個特點:一是微信是小型的網上熟人社會,捐贈人和發起人之間是一種信任和被信任的關係,擴散的範圍依賴於發起人的社會關係網路的大小和發起人個人的影響力;二是微信與支付功能進行綁定,捐贈人可以直接通過微信進行捐贈,提高了募款的效率;三是微信朋友圈是一種滾雪球式的資訊傳播方式,以某個人的轉發為基點,向外延伸至更多人進行轉發。

在我國,有很多個人發起募捐的實例。近期網上出現了一個募捐案例:某家庭有車有房,遭遇孩子患重病,其朋友通過微信進行個人募捐,輕而易舉地募集到600多萬,卻出現剩餘善款不知如何處理的狀況。這個案例不禁讓人唏噓,慈善募捐到底是窮人的專利,還是每個人都可以隨意行使的基本權利。

其實有關個人募捐的問題在微信募捐出現之前就已經存在,該事件的發生再次引發人們對個人募捐規範性的關注。雖然微信工具相對於微網志等新媒體更偏向於私人化,其捐贈行為屬於一種友人之間的贈予,但其仍然逃不出發起個人捐贈的門檻問題,以及接收善款的資訊公開,剩餘善款如何使用等問題。筆者了解到目前並沒有法律約束個人募捐行為。個人募捐行為的合法性成謎。

微信個人募捐行為:是推廣還是遏制

微信募捐該何去何從,相關專家和從業者的看法可謂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中民慈善資訊中心慈善捐助資訊中心培訓部主任韓雪表示:目前,一些因大病進行的個人募捐,捐贈人更願意採取直接把錢交予醫院的方式,而不是受助者本人,這樣當受助者接受完治療後,剩餘的募款可以留在醫院資助同樣患病的人,或由醫院將剩餘的捐款交由相關慈善機構。韓雪認為,個人募捐應依託具有公募權利的機構,通過機構進行募捐,募得的資金不應直接進入到受助者的賬戶,而是通過第三方機構進行保管,這樣有利於募款的公開和透明,以及募款餘額的使用。

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9958項目總監王昱表示:個人募捐是慈善募捐的主要形式中的一種,但需要加以規範。9958項目為兒童開展個人募捐的方式之一就是通過微信平臺,他們目前在微信上的籌款每月能達到300萬到400萬元,可以看出微信的募捐平臺潛力很大。該項目採取的方法是在募捐開展之前與患者家屬簽訂協議,以確保在出現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比如患者在治療中病逝或患者治好後有剩餘善款等),9958可以把剩餘善款作為項目款用於其他兒童的醫療救助。

中民慈善捐助資訊中心的總監陳冬青表示:目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個人募捐行為是不合法的,他認為個人募捐的行為是可行的,但需要加以規範,捐款人捐款是基於對募款者的信任,因此監督求助者的行為和資金的去向是合理的,也是求助者應自覺接受和主動完成的;個人募款還具有一定的非專業性,依靠專業的組織進行募捐,可以提高募款的利用率。另外陳總監還指出微信個人募捐存在著個人的社會資本和地位問題,無疑社會地位高的人能調動更多的社會資本,而底層人士甚至不知微信為何物。

微信個人募捐問題對慈善公益的影響:是利還是弊

陳冬青認為個人募捐的不規範性對慈善公信力的影響是雙向的。從短期看,個人微信募捐不規範對公信力是一種打擊;但從長遠看,這樣的事件每發生一次都能提高公眾對捐贈行為、對善款、對受助人群、對社會組織、對社會問題的重視程度,引發整個社會的思考,促進慈善行業的整頓。

微信個人募捐問題的出現是一把雙刃劍,微信個人募捐做到了守望相助、扶貧濟困,同時也因募捐過程的不規範性被大眾懷疑。因此,國家應出臺相應的法律予以規範;慈善組織應完善機構管理,為求助者搭建個人募捐的平臺;社會大眾也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堅守道德底線,維護募捐秩序。只要正確的看待個人募捐,對其加以善用,最終一定會造福于社會。(靳柳慧 作者單位:中民慈善捐助資訊中心)

作者: 責任編輯: 曾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