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陽澄湖大閘蟹誤導消費者 “蟹狀元”被罰款98萬元

發佈時間:2021-12-31 來源:中國網商務 作者:梁長玉 責任編輯:常玉

上海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截圖

梁長玉報道 近日,上海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上海券耕貿易有限公司因存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違法行為,被上海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98萬元。

公開資訊顯示,上海券耕貿易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0萬人民幣,營項目品牌為“蟹狀元”。蟹狀元始創于2009年,隸屬於上海券耕貿易有限公司,總部位於蘇州;在全國各大城市設有直營連鎖門店;銷售包括“蟹狀元大閘蟹”、“蟹狀元海鮮大禮包”、“粽情蟹禮端午禮盒”等在內的多種自主産品。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自2021年6月起,當事人(上海券耕貿易有限公司)通過天貓、京東等渠道宣傳並銷售“金秋蟹禮”蟹券。當事人為提高蟹券銷量在天貓、京東旗艦店網頁上放置了“核準蘇州某某蟹業公司使用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産品專用標誌”的銘牌照片、“蘇州某某蟹業公司是蘇州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副會長單位”的銘牌照片、大閘蟹的防偽戒指照片以及“長自核心湖區”、“一蟹一扣、精準溯源”“狀元大閘蟹每一隻都配有專屬PP防偽戒指,可供查驗真偽”等宣傳內容。在銷售的大閘蟹蟹腳上佩戴了防偽戒指,上述防偽戒指的正面印有“蘇州某某蟹業公司、大閘蟹防偽戒指”字樣,背面印有“二維碼”。

經調查,蘇州陽澄湖中湖水産生産養殖有限公司、蘇州吃不厭蟹業有限公司為當事人銷售的大閘蟹供應商。當事人2021年銷售的大閘蟹産品均為上述兩公司從江蘇建湖地區採購的建湖大閘蟹。而當事人所銷售的大閘蟹均為當事人于2021年9月從江蘇建湖地區採購的建湖大閘蟹,從苗種放養、捕撈等養殖技術要點上均不符合《陽澄湖大閘蟹生産技術規範》的標準。當事人通過在天貓、京東旗艦店網頁上以及大閘蟹防偽戒指的二維碼中宣傳當事人銷售的大閘蟹“由蘇州某某蟹業公司養殖、銷售”、“養殖基地:蘇州某某蟹業公司養殖基地東經120°41’3.32”至120°57’12.33”、北緯31°20’11.62至31°35’35.08”、“溯源內容:核心湖區,産自蘇州市所轄湖區及其沿岸高標準改造池塘所在區域”等內容均為虛假內容。

上海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在天貓、京東旗艦店網頁以及大閘蟹防偽戒指的二維碼中放置了“核準蘇州某某蟹業公司使用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産品專用標誌”的銘牌照片和“蘇州某某蟹業公司是蘇州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副會長單位”的銘牌照片,使用蘇州某某蟹業公司曾經獲得過的國家地理標准保護産品專用標誌以及蘇州某某蟹業公司“蘇州陽澄湖大閘蟹行業協會副會長單位”的身份作為宣傳,上述行為和當事人在天貓、京東旗艦店網頁以及大閘蟹防偽戒指的二維碼中的發佈的虛假宣傳內容一起,足以讓消費者誤認為通過當事人銷售的蟹券所得到的大閘蟹為陽澄湖大閘蟹。

上海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上海券耕貿易有限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了對商品做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並就違法行為危害程度而言,當事人的産品銷往全國28個省市,且銷售數量巨大,綜合考量上述因素,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辦案機關擬作出從重的行政處罰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款9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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