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有了“行為指南” 不得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發佈時間:2020-06-30 來源:中國網商務 作者:梁長玉 責任編輯:常玉

梁長玉報道 中國廣告協會6月24日發佈了《網路直播行銷行為規範》(以下簡稱:《規範》),這是國內出臺的第一個關於網路直播行銷活動的專門規範,7月1日起實施。

《規範》共6章44條,對網路直播行銷中的商家、主播、平臺經營者、主播服務機構和參與用戶的行為提出規範,並鼓勵網路直播行銷活動主體響應國家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號召,積極開展公益直播。

《規範》明確,主播在直播活動中,應當保證資訊真實、合法,不得對商品和服務進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社交平臺類的網路直播行銷平臺經營者應當規範內部交易秩序,禁止主播誘導用戶繞過合法交易程式在社交群組進行線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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