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江浩然:建議借鑒共用單車思路 引導共用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

發佈時間:2020-05-21 來源:中國網商務 作者:梁長玉 責任編輯:周健

2020年全國兩會即將開幕。全國政協委員、恒銀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江浩然表示,今年將提交名為《以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為突破口推動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落實》的提案,建議借鑒共用單車的發展,從國家到各地政府提前介入,引入共用電動自行車相關企業、用戶、專家學者參與相關立法或規定制定過程,有前瞻性地規範、引導行業發展。

近日,共用電動自行車這一賽道由於幾大行業巨頭持續加碼,再次引發關注。相比共用單車,共用電動自行車可輻射至3至5公里,所以可滿足更多市民出行的需求;相比大多數的家用電動車,共用電動自行車符合2019年出臺的電動車新國標,因而它的推廣有助於逐步取代超標電動車。也正因此,有關共用電動自行車的發展規劃問題近期頗受關注。

2017年,交通運輸部等十部委聯合印發《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及“不鼓勵發展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江浩然認為,這是基於當時條件做出的判斷,而近期行業發生了重大變化,相關政策也在變化,這就包括2019年4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各地對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的政策正在相繼鬆動。“但是,更多地區對於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這一新業態,仍然採取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導致‘劣幣驅逐良幣’的現狀。”他説。

上述被稱為“電動車史上最嚴新規”之下,很多城市也有著基於城市綜合因素的考量,有標準、有要求的開放“共用電動自行車”的大門。2019年7月31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發佈《昆明市共用單車運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修訂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修訂稿擬取消對共用電單車的限制,先期計劃投放6000輛供市民使用,市級監督管理部門將統一製作發放共用單車電子身份標簽和牌照,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5千米每小時。而在安徽省合肥市,對共用電動車實行目錄管理,通過質監部門檢驗的電動車可上目錄,上目錄後就有資格上牌,上牌後就可以合法上路。部分運營的共用出行企業還發佈符合新國標的産品“雲行”等,則很好地協助了當地政府對超標電動車進行淘汰,同時也強化了非機動車道路行駛安全。

在江浩然看來,2019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明確了“智慧、平安、綠色、共用交通發展水準明顯提高,城市交通擁堵基本緩解,無障礙出行服務體系基本完善”的發展目標,因此需就整體國情、行業發展、公眾需求等維度進行統一思考,將網際網路租賃電動自行車納入總體交通發展規劃,鼓勵、規範行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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